第四节 案件查处 第四节 案件查处
农场纪委、监察科1986~1988年重点查处了在兴办家庭农场过程中少数党员、干部利用职权为亲属以地谋私、以粮谋私和乘改革之机侵占公物及群众利益的案件。1989~1994年重点查处了少数党员干部在建房、翻新住房、队管人员种地等方面的违纪案件。1995~2000年重点查处了贪污、受贿、以权谋私、挪用公款、侵占公物、参与色情活动和行业不正之风等方面的案件和问题。
1986~2000年共查处各类案件41起,立案33起,结案33起,结案率100%,处分党员干部35人,其中开除党籍4人,留党察看1人,党内严重警告2人,党内警告5人,行政撤销职务 6人,行政记大过7人,行政记过5人,行政警告4人,移交司法机关1人,收缴违纪金额85.5万元,挽回经济损失19.5万元。
纪委查处案件情况统计表
(1986~2000年)
表5—8
续表5—8
监察科查处案件情况统计表
(1986~2000年)
表5—9
续表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