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组织建设和制度建设
第二节 组织建设和制度建设
第二节 组织建设和制度建设
农场设立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和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政法委。各基层单位建立了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对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实行目标管理,一票否决。农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的领导与有关部门和基层单位负责综治工作领导分别签订责任状,做到上面有人抓,中间有人管,下面有人干。加强了群防群治组织建设,建立了警民联防区,治安联防队,10户义务联防小组,实行栋房联防,党员包户。配齐配强各基层单位的治保会,民事调解委员会,根据实际情况,对建立的各种群众组织成员随时进行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