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普法 第二节 普 法
一、“一五”普法
1986~1990年,农场开展了第一个五年普法教育。农场各基层单位均成立了领导小组。普法教育的主要内容是《法学基础理论》、《宪法》、
《刑法》、《刑事诉讼法》、《经济合同法》、《治安管理处罚条例》、《民事诉讼法》、《婚姻法》、《继承法》、《兵役法》、《森林法》等。发放普法书籍 4 500册,出普法板报260期,举办普法电视讲座18次。
二、“二五”普法
1991~1995年,农场组织实施了第二个五年普法教育。重点教育对象是各级领导干部和机关工作人员以及青少年。先后学习了《宪法》、《行政诉讼法》、《义务教育法》、《集会、游行示威法》、《国旗法》、《土地管理法》、《森林法》、《草原法》、《水法》、《矿山资源法》、《野生动物保护法》、《商标法》、《军事设施保护条例》、《保密法》、《档案法》、《种子管理条例》、《消防条例》、《价格管理条例》、《电力设施保护条例》、《青少年保护条例》、《计划生育条例》等。农场机关还组织学习了《组织法》、《选举法》和有关廉政建设的法律、法规,企事业和个体劳动者还学习了国家税收方面的法律、法规。发放普法书籍4 200册,出普法板报355期,举办普法电视讲座24次。
三、“三五”普法
1996~2000年,农场组织实施了第三个五年普法教育。教育对象是干部、职工、知识分子、企业管理人员和一切有接受教育能力的公民。重点对象是场、科级干部、企业管理人员、青少年、司法人员和行政执法人员。主要学习了《农业法》、《农业技术推广法》、《土地法》、《森林法》、《行政诉讼法》、《新合同法》、《执法人员必读》、《黑龙江省职工读本》、《黑龙江省农村常用法律知识问答》、《垦区“三五”普法读本》等。期间发放普法书籍4 050册,出普法板报480期,举办电视讲座32次。
农场3个五年普法宣传教育验收情况统计表
(1986~2000年)
表5—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