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节 计划生育 第四节 计划生育
1986年以来,农场高度重视计划生育工作,始终把计划生育工作摆在重要议事日程,坚持两个指标一起抓,层层签订岗位责任状,坚持一票否决制度。农场连续15年完成上级人口责任指标,计划生育工作多次被分局、总局评为先进。
一、计划生育宣传教育
农场在计划生育工作中十分重视宣传教育工作,在普及人口计划生育理论、法律、法规知识方面,经常利用节假日或人口日开展多种多样的宣传教育工作,为基层编印下发各种计划生育宣传材料600余份,宣传挂图60余份,举办电视讲座、讲话 10余次,在场部繁华街道设宣传板4块,使职工群众增强了计划生育意识。
二、计划生育管理
农场计划生育领导小组组长由农场党委书记、场长担任,副组长由分管副场长担任,各有关科室的科长为委员。计划生育办设专职干部 2人,下设43个基层计生领导小组,小组成员由党支部书记、队(厂)长、工会主席、妇女主任、卫生员等人员组成,从上到下组成了一整套的计划生育管理体系。
全场常住人口和外来人口(居住半年以上),全部建立家庭“三卡”,对已婚育龄妇女采取节育措施,分类管理。
1999年为2 843名已婚育龄妇女建立生殖保健档案,为80%的已婚育龄妇女开展妇女病的普查普治。
计划生育率从1988年开始一直保持在100%。人口自然增长率逐年下降,1999年出现负增长。控制计划外二胎生育43人,为国家减少人口投资费64.5万元,实现人口再生产类型从高出生低死亡高增长到低出生低死亡低增长的历史性转变。
计划生育情况统计表
(1987~2000年)
表6—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