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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电力

第九章 电力、通信

第一节 电力


一、机构沿革
  1958至1961年预七师农场和萝北农场时期的三、四、五分场均用小型座机发电,未设电力管理机构。1961年12月,四分场成立小型变电所,高志文任所长。
  1963年成立青年农场,电业归工交基建科领导,高志文任变电所所长。1965年变电所改为电业所,徐正海任所长。
  1969年农场改兵团后,电力由生产股兼管,电业所改为电业班,李清玉任班长。1973年电力改为工牧办领导。1975年电力划归后勤处营房股管理,电业班改为电业所,刘长兴任所长。
  恢复农场体制后,1977年6月,通信、电力合并为电业所,刘长兴任所长,隶属工业交通科。1979年2月,通信、电力分开,由刘长兴任电业所所长,归工交基建科管理。1980年9月,成立通电科,刘长兴任副科长兼党支部书记,下设电业所、通信队,电业所由曲洪春任所长。1982年2月,电力由通电科分出,成立电业所,曲洪春任所长,隶属工业科。1983年1月吴炳文接曲洪春任电业所所长,韩秀文任党支部书记,归工业科领导。1984年3月江化武调入任电业所长兼党支部书记,由工业建筑公司管理。1984年12月电力、通信合并为通信电力管理站,江化武任站长,徐正海任副站长。 1985年3月电力与通信又分开,电业所由江化武任所长,直属农场领导。
  二、发展概况
  农场地区最早办电单位是哈尔滨庄,1956年秋筹建,1957年5月 4日正式发电。当时是用15马力立式锅托机以木柴烧水产生蒸气做动力,带动12千瓦发电机发电,仅供哈尔滨庄照明、广播和小型米面加工用电。预七师农场一、三分场合并为萝北农场四分场,场部设在哈尔滨庄,随着场直地区人口逐年增多和工副业单位的相继建立,原哈尔滨庄投设的锅托机发电已满足不了需要。1960年发电机动力装设了20马力座机,以后改为95马力汽油发动机,1961年又改为60马力柴油机发电,白天用于机械检修、米面加工,夜间用于照明。
  1961年12月,萝北县电业所施工队帮助四分场投建一座 35/o.4千伏、容量180千伏安的小型变电所,电源接引宝萝线供电,仅20天施工便投入运行,同时架设了三公里低压线路,解决了四分场的工程队、红旗队、修配厂、面粉厂、蔬菜队动力和照明用电问题,从此分场开始由国家电力系统供电,组建了第一批只有五人组成的电工队伍。
  1963年秋,青年农场场部由凤翔镇迁到原四分场场部。随着农场生产规模的扩大,原小型变电所已不能满足生产发展的需要, 1963年冬农场决定扩大用电能量,从萝北县变电所架设一条9,5公里至场部和2.7公里至北京庄的6.3千伏高压配电线路,北京庄首先通了电。随后又接通八队、木材厂、加工厂等单位的用电线路。共投设变压器容量5台/420千伏安,架设低压线路7公里,满足了场直地区和部分生产队的生产和照明用电需要。
  1964年农场电力施工队从名山变电所线路T接,架设了通往一队6.3千伏高压配电线路2.5公里和庄点低压线路2.5公里,增设变压设备50千伏安。同年又为九队、十四队、十二队、十三队架设两条6.3千伏高压配电线路13.3公里,低压线路6公里,变压器容量 4台/200千伏安。
  1965年变电所改为电业所,工作人员增至15人,成立架线队,架设由场部至二十三队6.3千伏高压配电线路24公里,低压配电线路9公里,装设变压器容量5台/250千伏安,为十五队、十六队、十八队、二十二队、二十三队送电。同年在县水泥厂6.3千伏高压线路下侧投设50千伏安变压器一台,架设低压线路2.5公里,为三队送电。在萝北县至团结公社6.3千伏线路下侧投设变压设备50千伏安,架设低压配电线路两公里,为五队送电。在团结公社6.3千伏线路T接,架设高压线路三公里,低压线路两公里,投设变压器 1台/50千伏安为十七队送电。
  1966年,架设九队至十队、十一队6.3千伏高压配电线路13.3公里,低压线路3.5公里,变压器容量2台/100千伏安。
  1971年,架设朝阳线至二十一队6.3千伏高压配电线路4.6公里,低压线路1.8公里,变压器容量50千伏安;二十三至二十四队高压配电线路4.5公里,低压线路两公里,变压器容量50千伏安;宝局水泥厂线路至二队的6.3千伏高压配电线路0.6公里,低压线路2公里,变压器容量50千伏安;团结公社线路T接,架设至四队6.3千伏高压配电线路6.58公里,低压线路2.5公里,变压器容量50千伏安。
  1976年6月开始架设七队至六队6.3千伏高压配电线路7公里,低压线路1.8公里,架设十二至二十队6.3千伏高压线路了公里、低压线路1.8公里,投设变压器容量2台/100千伏安。
  1978年10月,由宝泉岭电业局设计,农场自行施工,新建一座 35/10千伏,主变容量为560千伏安,一次35千伏、二次6.3千伏的变电所,电源由宝萝35千伏高压线路T接供电,不受萝北县电业所控制,保障了农场用电的自主权。1980年12月农场变电所主变容量超载,经合江电业局批准,主变增容两台变压器,一台2,000千伏安35/10千伏的变压器投入运行供电,一台1,000千伏安35/10千伏的变压器备用。
  1978年架设十三队至十九队、二十五队、1979年架设南山林场高压配电线路共16公里,低压线路5.3公里,装设变压器容量3台/150千伏安。同年由朝阳线路T接,架设至十七队高压配电线路4公里,与萝北县分离,由农场自行送电。因新建变电所的主变二次输出电压是10千伏,所以全场每条高压配电线路均进行了改压,到1980年底将全场6.3千伏电压改为10千伏电压等级的高压线路,并将全场配电变压器改变了电压等级。为解决场直电力不足,电业所又装设一台84千瓦发电机组。
  1979年,农场为弥补供电电力系统在限电时给生产造成的损失,筹建一座240平方米发电车间,增设三台(两台120千瓦、一台 160千瓦)柴油发电机组,总发电容量400千瓦。各生产队也相继添置了柴油发电机,全场总装机容量30台、1,520千瓦。
  1981年农场电力架设工程基本结束,除新建工副业架设高低压配电线路外,主要转入设备更新,大修改造。
  1982至1985年为第三工程队、新砖厂、白云石厂、饲料加工厂、烟花厂架设10千伏高压配电线路5.3公里,低压线路3公里,变电容量6台/810千伏安。大修改造10千伏高压配电线路,更换水泥杆线路119.3公里,共1,726基杆;低压配电线路更换水泥杆线路41公里,约1,000基杆。
  三、电力分布
  农场变电所设在场部,电源由35千伏宝萝线T接。主变变压器 2,000千伏安一台,1,000千伏安一台(备用)。主变二次经总受柜,设四个出口,即场直线、朝阳线、东线、北线。为改善功率,设室内电容柜一台。
  (一)场直线 10千伏高压配电线路总长4.27公里。供电单位:粮油加工厂、饲料加工厂、修配厂、汽车队、职业中学、医院、木材厂、中学、小学等单位的生产与场直地区居民的照明用电。
  (二)朝阳线 10千伏高压配电线路总长36.33公里。供电单位:十五队、水利队、十六队、十七队、十八队、二十一队、二十二队、二十三队、二十四队。
  (三)东线 10千伏高压配电线路总长17.65公里。供电单位:工程队、新砖厂、八队、砖瓦厂、七队、云石厂、六队。
  (四)北线 10千伏高压配电线路,由电业所北线出口到职业中学分支成两路即北线、西线。
  1.分支北线由场部至十一队19.5公里。供电单位:九队、十队、十一队。
  2.分支西线由场部经都鲁河至二十五队,经都鲁河至二十队高压线路长32公里。供电单位:十四队、十三队、南山林场、十九队、二十五队和十二队、二十队。
  由于农场和萝北县所属部分单位交叉居住,本着节约精神,考虑到便利送电,双方对部分单位相互担负送电。
  农场电业所在场部至六队10千伏高压配电线路为萝北县果树场、种畜场、环山乡送电(1983年5月后归萝北县自己送电);在场部至十一队10千伏高压线路为奋斗乡的双桥、良种场、四队和奋斗乡直属单位送电;在场部至二十队10千伏高压配电线路为萝北县所属青年点、奋斗乡的金山、双河大队等单位送电。
  萝北县在凤翔变电所至团结乡10千伏高压配电线路T接为农场的四队、五队供电,线路总长6.9公里。管局在其电业所至管局水泥厂10千伏高压配电线路T接为农场的二队、三队供电,线路总长0.6公里。在名山农场小山屯6.3千伏高压线路接引,为农场的一队供电,线路长2.5公里。
  四、电力管理
  1964年以前,农场电力事业发展缓慢,电力管理水平较低,虽然建立电业机构,但由于体制多变,管理制度不健全。自从农场建立变电所以后,电力管理开始走向正规,各项规章制度逐步得到完善,电力事业有了较快的发展。
  (一)健全电力管理机构。电业所为独立单位,设所长、书记、技术员、安全用电监察员,并设立财务、营业、内外线班、变发电所、机电修理班、机车班等组织。
  (二)加强电工队伍建设,提高电工安全技术素质。1979年开始,每年冬季对全场电工进行定期培训和不定期的业务学习,截止1985年底,培训和学习达500人次,提高了电工的业务水平,经考试合格者,均发给电工工作证。
  (三)培训电力骨干。几年来通过输送有初中以上学历人员到外地电力部门、电机厂和电力院校培训,现已培训出电力技术员、电机修理、变电运行、电度表效验等技工10名,分布在电力各行业。
  (四)加强电力工作的安全教育,认真执行电力工作安全规程,建立了“两票三制”的工作制度,除设专职安监员外,各班组都设有兼职安全负责人。
  (五)加强电力管理。除春秋用电高峰对用户进行全面检查外,还进行经常性的不定期的安全用电检查,避免因偷电、漏电、私拉电线等造成的损失。原居民用电实行灯泡计电制,逐渐改为电表计量制,到1985年底,居民照明装设电表达3,000多块。
  (六)对工副业单位和各生产队的电力设施进行全面调整改设。把有自备发电机的生产队列为重点,部分单位初建发电机房时,配电变压器与发电机房距离较远,倒闸操作不方便,又无连锁,一但操作失误就会造成重大事故。经电业所和各单位的共同努力,在靠近配电变压器处重建发电机房,安装低压控制屏,两电源都通过控制的连锁配出,保证了安全供电。
  (七)开展创红旗变电所活动。根据国家电力系统要求,为保证安全生产,全面开展创红旗变电所活动,农场在物资和资金方面给予大力支持。电业所以红旗变电所的需求为标准,在设备整定、升级、人员培训等方面实行了一整套的科学管理方法。1982年经东北电业局考核,变电所(电业所的一部分)被授予“东北红旗变电所”称号。
  建所20几年来,由于农场对电业的重视和全所职工的努力,电业队伍安全技术素质不断提高,电力设备逐年改进,制度不断完善,截止1985年底,未发生重大人身伤亡、设备损坏、因电造成火灾等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