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机构沿革
第十一章 商业外贸
第一节 机构沿革
预七师和萝北农场三、四、五分场时期,各分场未设商业、外贸机构,出口商品主要是大豆,出口业务由萝北县外贸部门办理,商业工作由萝北县联社领导,人、财、物三权归萝北县联社直接掌握。
1963年青年农场成立后,商业工作仍由萝北县联社管理,外贸工作由场供销科兼管,农场的大豆出口经萝北农垦分局驻鹤岗出口办组织接收和发运。
1969年青年农场改为十四团,商业工作由萝北县移交给十四团管理,团后勤处设供销股兼管商业工作,石生恭任股长,1970年供销股分为商业股和物资股,商业和外贸工作由商业股统管。
1976年12月恢复农场体制后,商业股改为商业科,崔玉林任科长。1978年增配三人,专门负责外贸工作。1979年改为商业外贸科,科长都志恒主管商业,副科长罗玉江主管外贸,外贸按编制设三人,其经费和业务由管局外贸处直接负责。1980年10月改为商业外贸粮食科,王玉调入任副科长。1981年又改为商业外贸科(粮食科分出单设),叶志源、时景财、米景春先后任副科长,1983年李志勇.调入任科长。
1984年3月经济体制改革,撤销商业外贸科,成立经销公司主管商业,场经理办公室副主任范奎端兼经销公司经理,岳长志任党支部书记。1984年9月范奎端任党支部书记兼经理,翌年4月代春雷任副经理。1984年大豆出口工作划归粮油公司,1985年归粮贸公司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