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机构沿革
第十五章 劳动工资
第一节 机构沿革
1958至1962年预七师及萝北农场的三、四、五分场分别设一名劳资助理员,负责分场范围内的人事调动。转正定级、工资调整等业务由萝北县(场)劳动局负责办理。
1963年3月成立青年农场后,设计划财务劳资科,副科长王智远分管统计、计划、劳动工资等工作。
1969年7月,成立十四团,设参谋股,负责劳动工资工作,股长宋戍茂。1970年改为军务股,股长单元海。人事、安全工作由军务股管理,工资工作由供应股管理,劳动保护工作由商业股管理。
1976年12月,恢复农场体制,设劳动工资科,时景财、董恒义、李志勇先后任科长。陆遂、刘凤雁、董恒义、李志勇先后任副科长。1985年4月由助理员王殿新主持劳资科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