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节 武装一、机构沿革
1958至1962年,各分场设武装助理,负责民兵工作。1963年,青年农场成立武装部,行政由乡政府管理,业务工作受萝北县人民武装部领导。王熙尧、白清晨先后任部长,马德彦任副部长。
1969年农场改兵团体制,团设作训股,主管武装和民兵工作。行政由团司令部管理,业务属二师作训处领导,宋戍茂任股长。
1976年底改农场体制后,场设武装部,行政由农场管理,业务归宝泉岭管理局人民武装部领导,孙学汉任武装部长,米景春任副部长,1984年唐明华任副部长主持工作。
二、民兵组织的发展
1958至1962年,各分场都建立了民兵组织,转业军官和复员军人是民兵组织的骨干力量。编制方法是大型生产队编为连,小生产队编为一个民兵排。1963年成立青年农场后,全场编为一个民兵团,团长由农场场长兼任,政委由党委书记兼任。以队级单位组成民兵连,队长为民兵连长。1969年改为兵团体制,原生产队和场直单位均编为连,共有27个连队。沿鹤萝公路线附近单位组成值班连,场直组建了炮连,目的是为了便于执行任务,应急各种紧急战备情况。1977年改为农场体制后,成立民兵团,有33个民兵单位,武装基干民兵600人,普通民兵1,090人,预编预备役259人,共有28个武装民兵排,74个班。1979年战备紧张期间,根据上级指示,农场组建了有600人参加的战备武装营,营长米景春,教导员刘希孟,副营长罗玉江,副教导员孙学汉。1982年宝泉岭管理局建立预备役步兵团,向阳农场编制两个连队(步兵七连,编制151人;“八二”无后坐力炮连,编制83人)和一个营部,编制25人。
三、武器装备
1958至1962年武器装备:“八二”迫击炮3门,“六O”迫击炮3门,“德普”重机枪3挺,捷克式轻机枪24挺,“七九”步枪 200支,“五三”式步骑枪60支,“五O”式冲锋枪110支,“四三”式冲锋枪8支。
1963至1966年武器装备:“德普”重机枪3挺,轻机枪35挺,“七九”步枪250支,“五三”式步骑枪65支,“五O”式冲锋枪110支,“四三”式冲锋枪11支,“五一”式手枪1支,驳克手枪4支;“八二”迫击炮3门,“六O”迫击炮6门。1966年文化大革命开始后,武器全部上交萝北县武装部。
1969至1976年,十四团时期,武器装备数量大增,共有各种武器 494支(件)。其中“七六”加农炮12门,“六O”迫击炮6门,“八二”迫击炮3门,“七五”无后坐力炮9门;信号枪2支,手枪5支,“五三”式步骑枪134支,“五六”式半自动步枪42支,“四三”式冲锋枪237支,“五六”式冲锋枪8支,重机枪3挺,轻机枪34挺。
1977至1985年,全场共有武器246支(件)。其中“七五”无后坐力炮9门,“六O”迫击炮1门,“七六”加农炮6门;“五六”式轻机枪6挺,“五三”式轻机枪25挺,“六三”式自动步枪34支,“五六”式半自动步枪107支,“四三”式冲锋枪54支,“五六”式冲锋枪7支,手枪5支,信号枪2支。
四、民兵训练
民兵训练是根据农业生产的特点,一般安排在农闲时间,其内容主要是军事基础训练和政治教育,训练的对象主要是基干民兵。
建场初期,由于转业军人多,军事素质好,练兵热情高,武器随身携带,工作时枪支放在田头,做到了生产不忘战备,战备不忘生产,利用休息时间在田间地头搞军训,所有基干民兵都能受到严格的训练,掌握了较过硬的军事技术。训练科目有队列,投弹、刺杀、射击、打坦克、爆破和埋排地雷等。
1969年,中苏边境发生武装冲突后,兵团大搞战备,对全团兵团战士、职工、家属进行“三防”(防化学、防细菌、防原子)教育。动员全团兵团战士、职工、家属、学生挖战壕、防空壕、交通壕,仅团部后凤鸣山和场直周围就有一万多米,并挖了各种战备用的掩体、防空洞等。 1971年十四团组织兵团战士进行野营拉练,每个连队参加一个排,八个武装值班分队全部参加,总人数达570人,路经三县一市,历时36天,其余兵团战士在农场拉练的近3,000人,历时7天。
从1981年起,根据《兵役法》和“总参”对民兵军事训练的有关规定,基干民兵的军事训练直接由场武装部组织实施。每年的训练任务由管局武装部下达,训练时间一个月。
政治教育主要是根据各时期的国际、国内形势,结合边疆生产的特点进行教育。1982年以后,根据上级有关部门的要求和民兵劳武结合的特点,每月进行一堂政治课的教育,主要内容是学习中国近代史、中国革命史和中央的有关重大决策,培养民兵的爱国主义精神。
历年军事会操受奖情况:
1970年,参加兵团二师军事会操比赛,获“七六”加农炮实弹射击第一名。
1974年11月,参加兵团二师步兵科目军事会操,获团体第二名,受到二师政治部、司令部的表彰,并颁发了奖旗。
1977年12月,参加宝泉岭管理局分片军事考核,获团体第一名和投弹单项第一名,获奖状一个。
1980年10月,参加宝泉岭管理局军事会操,获团体投弹第一名。
五、兵役工作
(一)征兵
征兵工作是从1961年开始的,每年由萝北县下达征兵指标,农场武装部具体负责实施。征兵期间农场成立征兵领导小组,在全场进行教育动员,调查摸底,适龄青年志愿报名,经过政审、体检合格后,由场征兵领导小组研究,报党委审定,经萝北县人民政府批准后发入伍通知书。新兵临行前,由农场组织开会欢送。1961至1985年全场应征入伍的义务兵共309名。
(二)复转军人安置
1958年,中国人民解放军武汉军区预备第七师和信阳步兵学校复转的官兵,在农场共安置军官882人(预七师762人,信阳步校 120人)、士兵823人(预七师443人,信阳步校学员380人)。1966年由沈阳部队旅大警备区集体转业来场干部战士225人。1976至198,5年,安置由农场入伍服役期满后退伍的战士144人。
此外,还安置全国各地投亲靠友来农场的部分复员战士。
(三)拥军优属
青年农场时期拥军优属工作由乡政府负责,1969年乡政府撤销后由农场武装部协同民政部门管理。每年“八一”建军节和春节,生产队、场直各单位均召开复转军人座谈会,农场邀请残废军人、军烈属开座谈会。平时为他们解决生活上的困难,春节前,烈属、军属由农场领导亲自送慰问品登门慰问。
历年兵员征集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