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科技队伍一、科技队伍的发展
农场科技队伍主要来源于国家分配来场的大中专院校毕业生,另外在生产实践中选拔和培养了一部分专业技术人员,充实了科技队伍。随着农业生产和各项事业的发展,科技队伍逐渐壮大,对应用和推广科学技术起了积极作用。到1985年底全场科技人员达355人,其中工程技术人员47人,农业技术人员53人,会统人员64人,医疗卫生技术人员63人,中小学教师111人,档案资料及其它专业技术人员17人。科技人员中有技术职称者211人。
从1963年起各大、中专院校分配到农场的应届毕业生共有161人。
历年接受大中专院校毕业生情况表
根据工作需要,部分科技人员调离了农场。有的属于上级调转,有的属照顾两地生活,有的属专业不对口或某种原因不适应北大荒工作而调离。自建场以来,先后调出科技人员计66人,其中无学历有科技职称人员10人。
1963-1985年调出科技人员统计表
二、技术职称评定
1979年秋至1980年初,农场根据国务院关于《工程技术干部技术职称暂行规定》和《农业技术干部技术职称暂行规定》的文件精神,对各专业科技人员进行了职称套改,1980年末按照文件规定在职称套改的基础上进行了技术职称晋升工作。1982年3月对科技人员的职称进行了全面复查。
1983年8月,对1981至1982年分配来农场具有大、中专学历,在农场工作满一年的科技人员,按照文件精神,经考核评定了技术职称。1983年9月至1985年底,根据中央办公厅中办发(1983)63号和黑龙江省委办公厅黑办发(1983)67号文件关于整顿职称评定工作的通知精神,农场的技术职称评定和晋升工作未再进行。农牧渔业部对1983年底前连续在基层从事农业技术专业工作达25年以上的11名科技工作者颁发了荣誉证书和证章。
到1985年底农场有中级技术职称26人,其中工程技术人员9人,农业技术人员9人,会统人员4人,医疗卫生技术人员4人;初级技术职称185人,其中助理工程师级40人(工程技术员6人,农业技术员15人,会统员6人,医疗卫生技术人员13人),技术员级145人,其中工程技术员23人,农业技术员25人,会计37人,统计13人,卫生46人,档案员1人。
为了稳定、鼓励和调动科技人员工作的积极性,农场执行了黑政发”84年46号文件,对全场355名科技人员实行了农村乡镇浮动一级工资待遇,同时执行了边远地区津贴和报销书刊杂志费的规定。在科技人员中教师的职称评定工作因无文件精神,一直没有进行,但对小教新六级、中教八级以上干部管理的教师,按照黑发(84)20号文件精神,同样执行了上述待遇。根据农场总局1985年99号文件,对50年代军事院校学员转业后当工人的,也于1986年享受科技人员津贴的待遇。另外对享受科技待遇的干部在1984年5月后退休的,在边远地区工作累计满20年以上,退休后继续呆在边远地区的,退休费按基本工资的标准提高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