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节 家庭用具
第四节 家庭用具
50年代末和60年代初,农场职工家庭用具简单。1958年部分转业官兵和1960年的移民来时带家属,并从内地带来一部分简单家具,主要是木箱、木柜等,有的军官家中有帆布箱、牛皮箱。在本地成家的垦荒队员、支边青年和转业官兵家庭自制木箱,表面糊花纸,装衣物。家中吃饭有小炕桌、小板凳。用一些简单厨具存放碗筷。
内室墙上挂一面镜子,下面横块木板,用纸糊上或用花布遮住,板子下面放些杂物,上面摆小闹钟、牙具等。1959年并入农场的老庄社社员少数家庭有炕琴。
60年代中后期,随着生活水平的提高,职工家庭多数开始购买或请木工制作“对箱”,少数家庭添置了三屉书桌、炕琴及椅子等。自行车、手表、缝纫机、收音机逐渐在家庭中普及。
进入70年代中期,城市知识青年开始在农场安家,他们将各城市的家具风格带入农场。双开门立柜、三开门立柜、五斗橱、写字台、简易沙发、床头柜、“靠边站”地桌、双人床等城市化家具逐渐在农场普及。
80年代,黑白电视机、洗衣机、收录机逐渐在家庭中普及,少数家庭购买了彩色电视机。随着对内搞活政策的落实,少数收入高的家庭购置了轻骑摩托车、电风扇、电烤炉、电饭锅等。家具开始转向组合柜、角式组合沙发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