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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 节日

第四节 节日


农场一年大约庆祝或纪念十几个节日,分公历节和农历节。公历节有元旦、“三八”妇女节、“五一”劳动节、“五四”青年节、“五一二”护士节、“六一”儿童节、“七一”建党节、“八一”建军节、“九十”教师节、“十一”国庆节。农历节有春节、元宵节、二月二、清明节、端午节、乞巧节、中秋节、重阳节、腊八节、小年等。
  党政机关重视公历节,有些节日举行纪念活动,有关领导出席会议,发表讲话,表演节目或举行运动会等。“五一”劳动节、“十一”国庆节、元旦职工享有休假待遇。
  民间重视农历节日,其中最隆重的是春节,通称过年,农场休假7至10天,杀猪宰羊,副食供应丰富,各家年前忙于蒸干粮、炸油条、炸丸子,准备过节食品。亲友互送礼品,各级领导节前访贫问苦,慰问军烈属及建国前的老干部,到医院慰问伤病人员,检查安全防火,布置春节活动。腊月三十晚,家家户户门前挂红灯,孩子们提着灯笼玩耍,家庭团聚,除夕子时吃年饺子、放鞭炮。初一早起,互相拜年,机关组织“团拜”,到基层走访,接待来宾。初五和十五农场组织游艺活动,扭秧歌、踩高跷。正月十五吃元宵,端午节吃粽子,中秋节吃月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