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家庭农场管理
第三节 家庭农场管理
一、逐步完善大农场套小农场的双层经营体制
1984年开始试办家庭农场以来,经过几年的实践,家庭农场体制得到完善和提高。
1986年3月28日,中共中央、国务院批转农牧渔业部《关于农垦经济体制改革问题的报告》的通知,中央和国务院明确指出,要围绕兴办职工家庭农场和推行各种经济承包制度,完善大农场套小农场的双层经营体制,充分肯定了家庭农场。总局和管局两级党委对兴办家庭农场高度重视,为巩固家庭农场创造了一个宽松环境,使农场领导和广大职工群众坚定了办家庭农场的决心。1986年,全场兴办家庭农场2389个,参加承包职工3389人,共承包土地32.2万亩,当年生产粮豆33894吨,占农场总产量40039.4吨的84.5%。
1988年,在十、十九、二十五队三个机械化点继续实行产量工资,其余生产队创办家庭农场,大农场套小农场双层经营体制框架基本形成的基础上,农场出台了《完善家庭农场的若干规定》,其基本精神是:1988年农场不再搞“联合体”机耕队承包形式,全部办家庭农场;职工家庭农场不宜过大,对不具备条件、经营管理不善的配套机组家庭农场要以“缩小规模”为原则进行调整,提倡家庭农场长期不变,并提倡在“以家庭农场经营为基础,讲信誉、合同制和互助合作”的原则上组成生产协作体;家庭农场要实现有计划、按比例提留“两自资金”,其生产和生活资金要逐步由“两借”过渡到“两自”,以保证家庭农场“独立核算、自主经营、定额上交、自负盈亏”原则的真正实现。《若干规定》还规定了关于收取资金占用费的优惠政策办法及对生产队土地条件差的四队、五队实行特殊照顾的政策等。
继续完善“大农场套小农场”的双层经营体制。首先生产队是国营农场管理机构和核算单位,负责全队的行政组织领导、生产经营工作,对农场承担经济责任,负担着抓好本单位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的任务。在生产经营中,农场对生产队签订经济责任状,生产队同家庭农场专业户签订承包合同,生产队对职工家庭农场实行“三统一”的办法,即资金统一掌管使用,粮豆统一收购,组织上交结算,利费统一收缴。实行家庭农场资金提留“两自”是完善“大农场套小农场双层经营体制”、使家庭农场逐步成为独立经营的商品生产者和经营者的一项重大步骤,有利于提高家庭农场的自我调解和自我发展的能力,是增强家庭农场生机与活力的一项重要保证措施。随着生产的发展,职工家庭农场将逐步从“两借”过渡到“两自”。
1996年,农场进一步加大了对家庭农场实行“两自理”(生产费用自理、生活费自理)、“四到户”(土地承包到户、农机转让到户、核算到户、盈亏到户)为基本内容的改革,并规范了家庭农场承包经营合同,确定家庭农场的生产、经营、投入、盈亏主体地位,把家庭农场承包经营全面推向市场。全面实行“两自”后,农场资金状况有了明显的好转,改变了过去那种垫支挂账、再垫支再挂账的恶性循环局面,彻底消除了职工“等靠要”的思想,促使家庭农场进入市场,形成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约束、自我发展的新的运行机制,提高了职工家庭农场投资承包土地的积极性。全场2665个家庭农场,年自理生产资金和生活费用近6千万元,有效地缓解了农场资金紧张状况,使农场能集中财力进行重点项目的投资建设及农机具更新等农业基础建设。
1996~1998年,自然条件和农业生产粮食价格都比较好,使职工得到了较高的效益,“两费”自理率达到95%以上。
1999~2000年,农场的农业生产形势发生了很大的变化,连续两年遭受较大的自然灾害,造成粮豆减产,加上粮豆价格下跌,使大部分家庭农场经营亏损,致使很多规范化家庭农场缩小规模,又回到1995年状态。到2000年末,农场规范化家庭农场比1998年减少了50%,“两费”自理下降到了76%左右,同时很多生产队出现土地撂荒和弃耕的现象,加上对撂荒弃耕土地统营、经济作物种植的失策,职工和农场经济同时陷入了困境之中。
二、家庭农场农机管理的确定
自1984年试办家庭农场后,农机转让,农机具为个人所有,给农场管理带来了很大的漏洞,出现了一些问题,一些规章制度得不到正常的落实;机务人员新成分多,没有经过基本培训,农时观念差,对机车重使用轻保养,部分机具掠夺性使用,不能按时按标准维护修理,造成技术状态恶化;农机具管理分散,放置混乱,丢失严重。针对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农场采取有效措施,重新强化了农机管理制度。1 、恢复和健全农机管理机构,加强机务人员配备。1985年4 月成立了农机监理所,1986年恢复了农机科在农机管理、农机监理和指导农机服务方面的行政管理职能,生产队相继配备了机务副队长、技术员,各类机车配齐了人员。2 、加强农机技术管理,建立农机技术管理责任制和农机具技术档案,加强对农机具的维修、保养制度,定期对全场农机技术状态进行督促检查。3 、加强“三库一场”建设管理,农机具实行集中停放,集中管理,专人负责看管,杜绝了乱停乱放的现象。4 、坚持田间标准化制度,推广和应用农机新技术。5 、对农机具进行技术革新及改装。6 、加强队伍建设,搞好机务人员的业务培训,设立了机务人员的技术档案,提高机务队伍的整体素质。7 、加强了农机安全监督工作。农场还与各生产队签订了农场管理责任状,规定了考核验收及奖罚标准。经过几年的实践,扭转了农机具管理、使用状况恶化的局面,机务人员的素质有了明显的提高,建立健全了“三库一场”各项规章制度,使机务管理逐步走向正规化。
三、家庭农场财务管理的建立
针对兴办家庭农场后出现的新情况,农场在1984年财务管理工作的基础上,出台了关于职工家庭农场内部管理办法,进一步加强和完善了家庭农场财务管理。1 、家庭农场财务管理体制实行自主经营,独立核算,自负盈亏,或定额上交,超利分成,亏损分担。2 、家庭农场管理原则:与农场在行政上是隶属关系,在经济上是承包关系,各自承担经济责任。3 、家庭农场固定资产管理,按转让合同规定缴款年限缴款,逾期不交收取资金占用费,其生产设备、机械不经批准不准拆卸转卖,生产队对固定资产建账设卡进行核算管理。4 、家庭农场只有生产的权利,不准自行处理产品,农产品一律由农场统一上交,统一结算。5 、对家庭农场垫付的生产、生活资金一律为有偿占用,收取贷款利息,农场从家庭农场统一上交的产品中回收资金,按照农业税、生活借支、生产垫支、利费、转让应收款、上年挂账的顺序回收。有分配基金的,农场予以兑现,按劳均1200元的标准兑现个人,剩余部分超分配有挂账的偿还挂账,无挂账的全部作为“两自”
费用。6、加强专用资金核算管理,按规定收取大修、职工福利、职工退休、育林、水利、道路维修、培肥地力、职教经费和精神文明建设等基金及生产后备资金。7、加强家庭农场核算及经营成果核算,并做好对家庭农场分配的核算。要求独立家庭农场必须登记收支账与生产队往来账,联户家庭农场建立收支、成本、收益、分配、往来、现金等项核算,家庭农场内部也要把责权利落实到人头,算好分配与挂账明细账。通过对家庭农场的财务管理,进一步理顺了农场与家庭农场之间的权益关系,较好地处理了国家、企业和个人三者利益关系,规范了家庭农场的经营运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