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节 个体工商业的发展
第四节 个体工商业的发展
在搞活全民商业同时,个体业户的商品经营大量涌现,农场1983年出现第一家个体食杂店,到1986年,已有商业经销户58户,从业人员60多人。2000年达到140户,从业人员593人。
在经销公司解体前后,有部分职工进行了独立承包,有的职工退出了商店,独立经营,先后出现了日杂门市部、喜庆商店、大众商店、股份经营的正大百货商店、晶华批零商店等较大规模的个体私营商店。
到1997年后,随着经销公司的解散,国营商店退出了市场,各个大小个体私营商店取代了国营商店,农场的商业全部成为私营。
1986年,农场共有个体工商业户179 户,从业人员323 人,注册资金150 万元。农场为了发展个体私营经济,出资4 万元在共青大街道南修建了404 平方米的半封闭的钢架大棚式的农贸市场,设置摊床近40个,最多可容纳60户个体业户经营水果、蔬菜、鱼、肉、蛋等,农贸市场的兴建使个体经营户有了固定的经营地点,同时也方便了消费者,为农场个体经济的发展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
1992年,农场出台了28项发展个体私营经济的优惠政策,鼓励扶持个体私营经济登上农场经济大舞台,以活跃农场经济,促使各种经济多轮驱动,互相促进共同发展。1992年全场个体工商户达到351户,从业人员569人,注册资金为187.45万元。
1993年,农场加大了鼓励扶持个体私营经济的力度,对个体经营者提供场地,简化开业审批手续,要求工商、公安、卫生防疫、土地等部门联合办公,提高办事效率,对新开办或微利的可不收费或少收费,鼓励干部和职工下海经商,创办经济实体。农场在场部道南设置了商业街,使从业人员有了经营场地。个体工商业的发展,补充了农场的各种经济成份,改变了农场多年来单一经营局面,活跃了城乡经济,方便了群众,开辟了就业门路,促进了生产的发展。个体私营经济在农场的扶持政策、工商部门的指导及各有关部门的支持帮助下,发展较快,由1986年的179户,从业人员323人,注册资金150万元。1994年,443户,从业人员624人,注册资金391.79万元。1995年,工商业户达到621户,从业人员809人,注册资金658.11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