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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物资供应

第二节 物资供应


1986年,物资公司占地面积14000平方米,标准库房1000平方米,临时库房1200平方米,燃料加油房150平方米,库房200平方米,办公室400平方米。
  物资公司担负着全场生产资料的采购、供应、存储任务,负责发放油料、农药、化肥、建材、钢材、机电产品、农机配件以及“三类物资”,在计划经济体制下统购统供,保证供应,为农场的生产建设起到积极作用。在市场经济下,个体业户兴起的时期,发挥了主渠道的作用。
  随着农场工商运建服企业的改制,物资公司实行了经理承包制,承包形式为独立核算,利润上交,实行效益工资的分配形式。
  在农业土地经营实行承包、建立家庭农场的相当一个时期,还担负着肥料、油料及农机配件的供应。职工上交粮款划拨到物资公司,由职工使用自己账户上的粮款进行购买生产资料,90年代中期后,个体营业户也开始经营汽车配件、农机配件,物资公司效益下滑。
  1994年,车队解体,车队的7200平方米大院、库房2600平方米、锅炉房144平方米、维修车间600平方米以及530平方米的办公室全部并入物资公司。
  燃料站的上划、生产资料的全面放开,使物资公司无力再维持原有体制,到2000年,农场将物资公司进行了产权制度改革,将公司改为股份制公司,由个人股份经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