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当前位置:

第八节 清欠工作

第八节 清欠工作


一、概况
  1986~1992年间,农场的清欠工作由农场计财科负责。1993~1996年,根据分局布置,结合农场实际由纪委牵头,从计财、审计和有关部门及单位抽调了业务能力较强的财会人员成立清欠办。1997~1998年由政研室负责,1999~2000年农场根据各类应收款额较大的实际,重新成立资金清理办公室,由徐清有任副主任,主持清欠工作,十五年来,经过全场各级努力,共清理回收各类欠款17880元。
  二、挂账形成1984年,开始创办家庭农场,承包核算到户到组,一批农业机械转卖给家庭农场,加上初期经营的生活费和生产资料费用多由农场垫付,形成挂账。1985~1988年,初期的家庭农场管理经验不足,自然灾害较多,粮豆连年歉收,农场垫付“两费”多数无法收回,形成挂账,一些生产队对农场垫付资金管理不够,对家庭农场产品管理不到位,职工卖粮后拖欠利费,形成挂账,有的单位由于管理松散,致使家庭农场陈欠未还又添新欠。
  另一部分欠款是农场对外赊销产品、提供劳务、回收欠款不及时所形成,如乳品厂20万元奶粉欠款,还有些企业间的三角债。
  (三)清欠措施
  (1)政策清欠。每年农场制定一些相关政策,如下达清欠指标、制定优惠还挂政策等清理欠款。
  (2)责任清欠。每年将清欠指标落实到包片副场长、包队科室、生产队队长、书记头上,完成奖励,完不成处罚。
  (3)联合清欠。各个相关部门,如涉及到农机具转卖欠款,司法、法庭、检察、农机等部分联合做工作,进行清欠。
  (4)依法清欠。农场对拖欠欠款单位和个人通过诉讼,依据法律手段进行清欠。
           主要年度清欠成果表表3-13                         单位: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