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地籍管理
第二节 地籍管理
1991年,农场土地管理科组织人员对农场范围内的所有土地进行了地籍调查、土地利用现状调查,对每一宗地进行了确权登记造册,填写地籍调查表、地籍卡、宗地图备档。历年两年的时间完成了全场辖区土地地籍调查工作,对土地利用现状做了科学统计分类汇总,为农场合理开发利用土地资源提供了科学准确的数据。全场总控制面积860384.3亩,其中:耕地面积442058.2亩,占总面积的51.38%;园地面积297亩,占总面积的0.04%;林地74287.6亩,占总面积的8.63%;牧草地面积15200.4亩,占总面积的1.77%;城镇及工矿用地面积16639.6亩,占总面积的1.93%;交通用地面积14128.1亩,占总面积的1.64%;水域面积75020.5亩,占总面积的8.72%;未利用土地面积222752.9亩,占总面积的25.89%。居民宅基地6225宗地,建立了地籍档案,从而使农场土地地图表账册齐全,使土地管理走向规范化。
1995年,编制了《共青农场基本农田保护区规划》,规划基本农田保护面积389605.50亩,基本农田保护率为88%。
1996年,编制了《共青农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规划期为1997~2010年。2000年,对《共青农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进行了修编,本次规划对共青农场范围内的土地利用作出了长远的、宏观指导性的战略布局,统筹安排了各业用地,加强了耕地保护,使基本农田保护面积在规划期内不减少,《共青农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被农垦总局审批,现正在实施中。
1999年,土地管理科配置了微机,并安装了地籍管理专用软件,使地籍管理向微机化管理迈进。同年双鸭山市土地勘测规划院受省土地局委派进驻共青农场,并对共青农场土地使用界线落界。历时一个月形成了成果图、《地权界线走向文字说明》及《土地勘测界桩成果表》等,并上报省土地局。
2000年,农场领取了省政府发的《国有土地使用证》,完成了农场的落界发证工作,使农场与周围各农场、县、乡的界线有了清楚的划分,使农场使用面积完全合法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