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城镇规划
第二节 城镇规划
农场建于1955年8月,位于萝北县境内,场部处于场域中心的偏西南距离,哈萝公路在场部穿过。经过近50年的艰苦建设,城镇初具规模,基础设施不断加强,城镇服务功能逐渐完善。
在1991年以前农场的城镇建设属自行建设,无统一的城镇规划指导建设,所以城镇建设呈无人管理状态。农场党委于1991年正式将城镇规划工作提到重要的日程,设立了专业的科室城建科,并聘请了总局设计院对农场的城镇建设进行总体规划,规划于当年完成。总局设计院对农场的资源进行了全方位的调查,对农场的地形地貌进行了测绘,并对城镇的发展方向提出了建设性的规划意见,城镇向南发展,减少哈萝公路污染对城镇的影响,对农场的发展布局进行了区划,对主要道路进行了命名,此次规划成果为科学建设农场小城镇打下坚实的基础。
1995年随着农场的经济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原城镇规划已不能适应城镇的发展建设,根据管局文件精神各农场必须对原规划进行修编,农场委托管局设计院对农场城镇规划进行修编,修编工作也于当年完成。此次修编的重点是农场中心区的规划建设,对道路红线进行控制,增设绿地,加快开放开发的步伐,减少平房建设,加快楼房的建设,此次规划后农场于1996年开始住宅楼的开发工作。1996~2000年已开发住宅楼15000平方米,极大的改善了职工群众的生活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