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民营企业
第三节 民营企业
1998年以前,农场的工业、加工业都是国营企业,基本没有民营企业。随着农场工商运建服企业的转制,从厂长(经理)承包制、“租壳卖瓤”到全部的财产转卖,民营企业应运而生。
1997年5月,按照国家对中小型企业产权制度改革的精神,修配厂分解转卖后,主要有刘静华经营的机械修理厂、张颜军经营的机械加工厂、由长青经营的加工、修理厂。
1998年,农场对粮油加工厂进行了产权制度改革,实行分解转卖给职工个人经营,油厂、面粉厂、饲料厂、挂面厂和精米厂五个厂由个人经营。分别是:张乐秋经营的面粉厂、时美玲经营的挂面厂、李广福经营的精制米厂、李凤吉股份经营的油厂、牛占军经营的饲料加工厂。1998年,由丽红经营的酱菜厂、杜庆义经营的酿酒厂,赵开江经营的砖厂、许以军经营的砖瓦厂、赵立祥经营的白云石厂等。2000年,共有民营企业28家,经营总产值达4588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