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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节 财税所
第五节 财税所
共青农场财税所于1986年组建成立,工作人员2人,刘亚军任财税所所长。1989年岳兴芝分配到财税所,任农业税专管员。财税所主要负责农场内的农业税、特产税和契税的征收管理工作。征收对象是粮食作物和薯类作物的收入,农业特产税征收范围指园艺收入、林木收入、水产收入等,契税征收范围指房屋买卖典当、交换等。至2000年征收农业税2572.2万元。
农业税征收情况
(1986~2000年)表3-22 单位:亩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