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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纪检工作

第三章 纪检

第一节 纪检工作



  为了实现党风根本好转,1986年以来,农场党委和基层党支部逐步充实和完善了《党风好转规划》和《领导干部抓党风责任制》等规章,并深入到基层宣读《整党决定》,开展党风整顿工作。
  1988年,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对党风责任制进行了修改和完善,形成了以“四抓、四包、一追究”为中心内容的端正党风工作责任制。这个制度明确了各级领导责任,督促领导齐抓共管,对党风建设工作起到了积极的推动。还制定了《党委、行政班子进一步搞好党风建设的规定》,从制度上保证了党政班子成员在党的建设中起模范带头作用。
  在基建、粮食系统开展了打击经济犯罪活动的斗争,在全场范围内进行了清仓查库的“三清十一查”,整顿了财经纪律。围绕有利于发展生产力出发,积极参与生产力标准大讨论,经过充分学习、讨论,向上级纪委提交了《纪检机关坚持生产力标准支持保证改革需要注意的五个问题》报告,并组织基层单位领导进行了座谈讨论,引导大家提高思想认识,促进改革的深入发展。
  1991年以来,面对改革开放和建设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贯彻落实了《全民所有制转换经营机制条例》和《专项清理意见》的通知精神,下发了《承包销售政策的规定》和《企业陈欠货款回收制度》等几项规定和制度,强化了企业管理,促进了企业的发展。纪委会同有关部门开展了清理回收内外欠款的工作,经过广大干部的努力和群众的支持,共回收欠款2500余万元,缓解了农场资金紧张状况。
  纪检委下发了《党政干部廉洁自律自查自纠登记表》,建立了《关于党政干部廉洁自律的规定》,用以规范和约束领导干部的行为,同时还对司法、行政执法部门和经济主管部门的44个收费项目进行了清理,清理金额558万元,取消收费项目2个,立案查处了5起违纪案件,震慑了歪风邪气,教育了干部,增强了群众反腐败斗争的信心。
  1991~1994年,对325名科队级以上干部的住房、建房、改房情况进行了清理,清理结果进行了公开,还会同有关部门对全场160名干部和基层管理人员的经营土地问题进行了清理纠正,清理擅自经营土地1673亩,收缴利费26238元,群众反映比较强烈的不正之风基本得到了纠正。
  协助党委起草了《基层党政班子议事规则》、《党政领导干部回避制度》和《党员干部处理个人重大问题报告制度》等12项规章制度,使党内监督工作逐步走上了有章可循的轨道。为全场203名科队级以上党员干部建立了监督档案。在基层党支部设置了兼职监督员,制定了监督制度和措施,基本上形成了监督网络,拓宽了监督渠道,为党风廉政建设发挥了促进作用。为发挥人民群众的监督作用,认真做好来信来访工作,共受理96件(次),其中:来信74件,来访22人次,揭发控告94件,申诉2件,公开处理27起,对党员和群众的控告申诉的问题进行了认真的处理,对涉及到方针、政策方面的问题及时向党委反映,为领导工作决策提供依据,对反映违纪问题及时立案严肃查处,对处理不当的按照党的政策实事求是地进行纠正,切实保护了党员的权益。
  1998年,下发了《全面实行公开办事制度的决定》,在全场21个行业部门、场直单位、农林生产队全面实行公开办事制度。在3个农业生产队、2个场直单位进行了试点,并召开了现场会,试点单位介绍了公开办事的经验,使公开办事制度在全场范围内铺开。纪委每年对公开办事制度执行情况进行两次系统的检查评比,及时总结经验教训,不断提出新要求,使全场的公开办事制度得到全面的落实,真正做到了公开及时,内容全面,形式规范,效果较好,特别是财务公开,真正给了群众一个明白,也还了干部一个清白,受到了职工群众的赞誉,公开办事制度的实行对预防和治理腐败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2000年,为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明确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对党风廉政建设应负的责任,保证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决策和部署的贯彻落实。坚持农场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科室领导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总责的工作原则。根据上级文件精神,制定了党风廉政建设管理目标,并同队、科、场级领导签订了廉政建设责任状,从而推动了农场党风廉政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