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概况
第九章 司法
第一节 概况
1985年6月,农场成立司法办公室,9月改称为共青农场司法科,人员有主任、助理员,与法律服务所合署办公,并指导、管理法律服务所,实行科所合一,两种职能,各司其职的体制。主要任务是:开展依法行政执法检查、监督工作,指导管理人民调解工作,参加重大疑难民间纠纷调解工作,对基层提供法律服务,代表农场处理基层纠纷,组织普法宣传、法制教育,开展刑满释放和解除劳教人员的过渡性安置和帮教工作,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1999年8月18日,开通了“148”法律服务专线,成为全分局首开专线。
1993年、1996年、1999年曾与武装部门三次合并。
历任司法科长:刘瑞玉、卢力、段进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