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二五”普法
第三节 “二五”普法
1991~1995年,农场组织开展第二个五年普法教育。于英、杨少先任普法领导小组组长,王建国任副组长。本次普法教育的目的是把懂法、守法变为公民自觉行动,对象是各级领导干部、政法机关工作人员以及青少年,特别是在校学生和待业青年。学习内容主要包括《宪法》、《民法》、《劳动法》、《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二五”普法期间举办普法培训班10期,培训骨干162人,开展普法宣传活动26次,宣讲法律知识35场,全场受教育14725人,占应受教育人口的99.5%,各类人员按要求参加了学习并经考试取得合格证。1995年8月,普法工作通过验收合格,王建国被总局评为“二五”普法先进个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