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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民兵组织与装备

第二节 民兵组织与装备


农场党委高度重视民兵组织工作,保证组织健全,职责明确。全场民兵组织由各生产队、场直单位组成,每个单位为一个民兵连,共计30个民兵连,农场为民兵营,分为一个应急分队(45人),一个步兵连(98人),一个机炮连(86人),一个邮电通讯班(24人),全场有普通民兵1120人,基干民兵255人,农场场长为武装部第一部长,党委书记为武委会主任,农场应急分队为分局值班分队。
  民兵武器由武装部负责管理,弹药库有4名警卫人员。1990年4月,根据管局武装部要求,民兵武装装备全部上交管局人武部统一保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