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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民兵教育和训练

第三节 民兵教育和训练


农场武装部门重视国防的宣传教育和知识的普及,每年重大节日,如“八一”、“十一”或征兵期间,都利用广播、电视、板报、宣传《国防法》、《兵役法》及国防知识,武装部还在学校举行报告会、讲座,利用中学生军训之际普及国防知识。
  每年冬夏农闲季节,坚持组织基干民兵进行训练。生产队实行家庭农场体制后,农场武装部门每年还抽调基干民兵进行集训约50人次,训练科目包括体能训练、技能训练等。
  1992年,为了提高学生素质,职业高中在武装部门的协助下,首次在秋季开学之际,聘请81683部队教导队4名教官,对全校12个班进行了为期一周的军训,并进行了实弹射击。随着《兵役法》的颁布,中学、职业高中每年在开学时都对新生进行军训,取得了良好的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