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婚姻殡葬管理
第二节 婚姻殡葬管理
民政局成立后,将原法庭管理的婚姻登记管理移交到民政局。农场自1985年以来,每年登记结婚约130对,每年离婚登记约20对,为了实现优生优育,提高婚姻质量,对登记结婚青年实行了婚前的健康检查。
农场自1984年开始实行殡葬改革,禁止土葬,实行火葬。过去在萝北县殡仪馆火化,骨灰也大都寄存在萝北殡仪馆。1988年,农场利用武装部弹药库院建立骨灰存放处,骨灰开始存放此地,农场每年死亡人数约100人。
1999年,改革后的民政局成立了银手杖公司,投资90万元,建起了公益性公墓“千古园”及骨灰寄存室、烧纸房、接待室等,配备了中巴灵车一台,承担起了殡葬服务,便利了祭奠、安葬的职工群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