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节 计划生育1978年,农场成立了计划生育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卫生科,由科长兼任计生办主任。
1986年以来,农场高度重视计划生育工作,把计划生育摆到议事日程,坚持层层签订计划生育岗位责任状,坚持一票否决权制度,抓生产和抓计生当做两个头等任务,使农场连续14年来,完成人口责任指标,未出现早生超生多生现象,计划生育率、节育率、办证率等多项标准达到要求。1986年,农场被评为全国“计划生育先进集体”,1991~1998年期间,两次被评为总局“计划生育先进集体”。
主要措施是:搞好计划生育宣传教育。大力宣传、普及人口计划生育知识、法律、法规,利用“人口日”、“三八妇女节”、日常农贸大集、节假日,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印宣传单、宣传材料、宣传挂图,为基层发放教材,举办知识培训、知识竞赛,基层单位则通过广播、板报、人口学校、职工大会进行计划生育宣传教育。
普及四种教育,即生殖健康、优生优育、避孕节育、计生政策法规,开展“三优”咨询,即:优生、优育、优质服务。使宣传教育面达到90%以上,增强了广大职工群众计生意识。全场计生率达到100%,晚婚率逐年提高,从1986年的44%增加到2000年的79%,人口出生率也降到2000年的8‰。
加强基层建设。加强基层计生建设,构建从上到下的网络,形成齐抓共管的态势。农场一级有计划生育委员会、计划生育领导小组等组织,农场党委书记、场长任主任,分管副场级领导任副主任,卫生科、工会、共青团、宣传部、广播电视等有关科室的科长为委员,计划生育办配有专职人员2人,基层设立60多个计生领导小组,由支部书记、队(厂)长为组长、工会主席、妇女主任、卫生员等为成员,组成了一个计划生育管理网络体系。加强信息沟通,及时反馈掌握的情况等,对已婚育龄妇女实行动态管理,形成层层有人管,事事有人抓,不留死角,责任到人的局面。
流动人口管理。随着开放搞活经济,大量外来人员来到农场经商、施工、养殖和承包土地,农忙时节,插秧、收割水稻和外来人员多达几千人,还有些外来户长期分散居住在场部、生产队,最多有500多人,已婚育龄妇女有多人,给计生工作增加了难度。农场计生办的措施是:对外来已婚育龄妇女登记造册,签订责任合同,办理婚育证,给予孕检、上环,与常住人员同样管理,对查出的无证怀孕或做工作坠胎,或遣返原籍,杜绝了早生、超生、二胎生育。
全场人口出生率及自然增长率统计表
(1986~2000年)表5-14 单位:人%
续表5-14
技术服务。到2000年,全场有15~49岁育龄妇女5062人,已婚育龄妇女4208人,占总人口24%。为了确保妇女身心健康,实行孕前、产后管理,为妇女上环、结扎,对孕期、经期进行探访,每年春秋两次对育龄妇女进行检查,对“四术”费实行免费服务,共进行技术服务5736人次,人口出生比下降到2‰以下,较好地保护了妇女的身心健康。
已婚育龄妇女节育情况统计表
(1986~2000年)表5-15 单位:人个
续表5-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