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节 妇幼保健妇幼保健工作设一名专职人员,职能是:结合本地区的实际情况,制定妇幼保健工作长远规划和近期计划,督促、检查全场妇女保健、儿童保健、计划生育技术指导,抓好基层妇幼保健网的组织建设和管理工作。
15年来,在农场医院、卫生防疫的配合下,开展了妇女卫生保健知识的宣传教育,提高了妇女保健意识,每年对妇女病普查防治、婚前检查、计划生育指导、产后恢复追踪。
婴幼儿保健工作主要抓了儿童疾病预防接种、身体健康检查和托幼保健建设,使托幼机构内的卫生设施不断完善。《妇女儿童权益保障法》公布实施后,组织了宣传教育、法律咨询、专业人员培训等工作。
妇幼卫生工作基本情况表
(1990~2000年)表5-16 单位:人例
续表5-16
卫生人员统计表
(1986~2000年)表5-17 单位:人
医疗情况表
(1986~2000年)表5-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