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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居住

第三节 居住


经济的发展,生活水平的提高,也极大地推动了职工群众居住环境的改善。农场住房改革以后,房屋全部转卖为私有财产,职工有了些收入,都开始改建、新建住房,增加房屋的使用面积,提高室内环境档次。
  改建住房主要是在原主房房头增加一部分面积,或在后面加宽成为偏厦子,增加了房屋的面积,同时,还把原房屋的小窗户改为大窗,采光好,敞亮,地面也都铺上了瓷砖,相配套的院墙一般也都新建、改建,修上大方、宽敞的院大门。居住环境得到极大地改善。
  新建房屋多为审批地号,挖基础新建,建筑面积都在40平方米以上。新房都是大门窗,大院套,屋顶也多采用石棉瓦、铁皮瓦等,墙面水刷石、贴粘瓷砖等,非常宽敞、漂亮,取暖则采用煤炉带锅炉的土暖气。
  1996年、1997年,农场在机关西侧建起了两栋商品楼,在原商店旧址建起了一栋门市、住宅两用楼,结束了农场无住宅楼的历史,部分职工开始买楼住楼,告别了平房。楼房经过装修,屋里铺上瓷砖、地板、地毯等,有卫生间,自来水定时供水,冬季集中供热,方便、省事、舒适,非常受职工的欢迎。有的职工卖掉旧平房买了楼房,有的青年结婚直接就购买了楼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