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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地域面积和土壤

第二节 地域面积和土壤



  东西长约40公里,南北最宽处约20公里,总面积为516平方公里,控制土地面积77万亩,经过30年的垦植,到2000年,全场耕地面积40.4万亩,可垦荒地4.8万亩。
  农场土壤大致分为草甸土类和沼泽土类,具有地面表土层薄,表土下沙层厚的特点。黑土层一般为13—23厘米,其下为黑粘土,含有少量白浆土,60厘米以下普遍是砂层,土体不深厚,耕层质地一般是砂壤和轻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