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当前位置:

第一节 机构沿革

第四章 组织机构

第一节 机构沿革



  农场机构自1986年以来,按照“精简效能、小机关、大服务”的原则,先后进行了几次改革,以减少机构和人员,转变工作职能,提高工作效率,更好地为基层和群众服务。
  1993年机关科室由35个缩减为“六部二办二科三中心”,即:农业生产部、工业生产部、经营管理部、政工部、纪检部、电视宣传部;总经理办,行政办;土地科、环保科(合署办公);教育中心,通信中心、医疗卫生中心。机关人员由163人减少到64人。同时在全场组建了八大公司:即畜牧公司、粮贸公司、物资公司、林业公司、劳动服务公司、运输公司、水利公司、房地产公司。
  2000年根据农场改革发展的实际,进一步减员增效,优化结构,切实减轻企业和职工负担,机关科室由原来的20个部科室减为“六部一办一科一工会”9个部科室,即:农业生产部、经管部、工业经贸部、政工部、纪检部、武装司法民政部、机关办公室、审计科、工会。机关人员由75人减为50人,减少33.3%,编余人员一部分退养,一部分向基层分流。农场事业单位包括一所医院,两个学校也进行了改革精简。在机构改革中,机关和事业单位在岗人员一律采取双考竞聘上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