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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家庭农场管理的完善

第三节 家庭农场管理的完善



  (一)逐步完善大农场套小农场双层经营体制
  1986年3月5日,中共中央、国务院转发了农牧渔业部《关于农垦经济体制改革问题的报告》,中央和国务院明确指出:要围绕兴办职工家庭农场和推行各种经济承包制度,完善大农场套小农场的双层经营体制。充分肯定了家庭农场。总局和管局两级党委对兴办家庭农场高度重视,为巩固家庭农场创造了一个宽松环境,使农场上下坚定了办家庭农场的决心。
  1986年的气候条件相对较好,生产形势好于1985年,这一年凡是办家庭农场的,大多数都有好效益,而退回去搞大组承包的,由于参与分配的人多了,个人收入相对减少,对比之下,职工群众感到还是办家庭农场好。经过这一“反复”实践,职工认识上去了,观念转变了,办家庭农场的愿望更强烈了。
  1987年,原先归大堆的6个生产队重新办起了家庭农场。全场除20队外,各生产队全部兴办家庭农场,共兴办家庭农场1112个,参加承包职工1810人,1000多个家庭农场组成了42个联合协作组,共承包土地23.4万亩。
  1988年,20队也办了家庭农场,全场除柳西、柳北两个世行贷款项目外,全部实行大农场套小农场双层经营体制,家庭农场也逐步走向成熟和完善。根据兴办家庭农场的反复交替情况,农场场长王玉亭,在总局工作会议上,作了题为《总结经验、重新迈步、办好家庭农场》的经验介绍。
  (二)家庭农场机务管理制度的确定
  兴办家庭农场后,农机具归个人所有,给农机管理带来了很大漏洞,出现了一些问题:一些规章制度得不到正常的执行落实;机务人员新成分增多,对机车重使用、轻保养,造成技术状态恶化;农机具管理分散,放置混乱,丢失严重。针对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农场采取有效措施,重新强化了机务管理制度。1、恢复和健全农机管理机构,加强机务人员配备。农场恢复了农机科,发挥其在农机管理、农机监理和指导农机服务方面的行政管理职能作用。生产队配齐机务副队长,有的生产队还配上了农机技术员,各类机车配齐了机务人员;2、加强农机技术管理,建立农机技术管理岗位责任制和农机具技术档案,加强对农机具的维修保养制度,定期对全场农机具技术状态进行检查督促;3、加强“三库一场”建设管理,农机具实行集中停放,集中管理,专人看管,杜绝了乱停乱放的现象;4、加强机务队伍建设,搞好机务人员培训,设立了机务人员技术档案,提高机务队伍的整体素质;5、坚持田间标准化作业制度;6、大力推广和应用农机新技术;7、加强农机安全监督工作。
  农场还与各生产队签订了强化机务管理责任状,规定了考核验收及奖罚兑现标准。经过一年的实施,扭转了农机具技术状态恶化的局面,机务人员素质有了明显提高,建立健全了“三库一场”各项规章制度,使机务管理走向了正规化,促进了标准化作业。当年在管局农机工作大检查中获得第一名。
  (三)家庭农场财务管理的建立
  针对兴办家庭农场后出现的新情况,农场在1985年财务管理工作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强和完善了家庭农场财务管理规定。1、家庭农场财务管理体制:实行自主经营,独立核算,自负盈亏或定额上交,超利分成,亏损分担;2、家庭农场财务管理原则:与农场在行政上是隶属关系,在经济上是承包关系,各自承担经济责任;3、家庭农场固定资产管理,按转让合同规定缴款年限缴款,逾期不交收取资金占用费,其生产设备、机械不经批准不准私自拆卸转卖,生产队对固定资产建帐设卡进行核算管理;4、家庭农场产品资金管理,家庭农场只有生产的权利,不准自行处理产品,农产品一律由农场统一上交,统一结算;5、对家庭农场垫付的生产、生活资金一律为有偿占用,收取贷款利息,农场从家庭农场统一上交的产品中回收资金,按照农业税,生活借支、生产垫支、利费、转让应收款、上年挂账的顺序回收。有分配基金的,农场予以提前兑现。对联机承包利润分成,先偿还历年承包挂账,再与农场二、八分成。20%个人分配、80%上交农场;6、加强专用基金核算管理,按规定提取大修、职工福利、职工退休、育林、水利、道路维修、培肥地力、职教经费,精神文明建设等基金及生产后备资金;7、加强家庭农场经营核算及经营成果核算,并做好对家庭农场分配兑现。要求独户家庭农场必须登记收支帐,与生产队往来帐;联户家庭农场建立收支、成本、收益、分配、往来、现金等项核算。家庭农场内部也要把责权利落实到人头,算好分配与挂账的明细帐。
  通过加强对家庭农场的财务管理,进一步理顺了农场与家庭农场之间的权益关系,较好地处理了国家、企业和个人三者利益,规范了家庭农场的经营运作。
  (四)创办股份制生产队
  家庭农场的兴办,活跃了人们的思想,但一家一户几十公顷土地的规模,再折腾也显得有些小家子气。如何发挥劳动、规模、技术三个效益,如何使大农业大机械化生产的优势与家庭农场结合在一起,从而产生更大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这是摆在人们面前的一个新课题。
  1988年冬天,宝泉岭管局试行公开竞争招标农场场长,当时的农场党委书记张靖宇通过竞争,当选为普阳农场场长兼党委书记。在这样一个形势下,人们思想较为活跃,对如何创办家庭农场进行了多种探索和尝试。
  1989年,农场决定在13队进行股份制家庭农场试点,基本做法是:
  13队的农业股份制经济由该队全部有机户和农场共同入股组成,股份制自主经营、共负盈亏、单独核算。由农场委派的农场股东代表3人和职工民主推选的股东代表2人组成董事会。在农场领导下,实行大农场套小农场的双层经营体制。
  董事长由董事会民主推荐,并兼任生产队长,执行农场赋予的责权利。当时的13队队长马德祥任董事长。
  入股资金:由农场股和有机户股两部分组成。
  1、农场股:土地作价入股,在原上交费用标准上下降20%;所有权属农场的固定资产;农场投入的流动资金。
  2、职工股:认购的农场机具,以认购价入股;投入的流动资金,机械作业费。
  13队股份制试点,经一年的运作,取得了较好的收益。优点是便于生产队统一管理,有利于机车调配标准作业及轮作等科技推广。缺点是职工只顾挣作业费和劳务费,作业质量和生产经营效益却往往不大关心,仍摆脱不了大锅饭的思想束缚,责权利关系还不是那么清晰。
  1990年,经过征求基层意见,农场扩大了股份经营范围,批准了2队、3队、4队、5队、14队、16队、17队、19队、20队共9个队实行股份制经营。
  1991年,又有10队、15队、科研站等3个队实行股份经营。至此,全场20个农业单位共有13个生产队实行了股份制。1992年有少数生产队实行“定额上交,超收分成”的生产队集体承包形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