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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统分结合,加强家庭农场承包责任制

第一章 深化改革发展家庭农场经济

第一节 统分结合,加强家庭农场承包责任制



  生产队股份制经济经过几年的实践,使人们对各种不同的经营形式有了较全面的认识,经过比较,人们最终还是选择了家庭农场这一经营方式。从1993年起,实行股份制经营的13个生产队,在职工自愿的基础上,重新办起了家庭农场。至此,普阳农场除柳北、柳西两个分场外,又全面实行了家庭农场。
  (一)实行“两田制”,提高家庭农场经营水平1994年,农场对土地承包实行了“两田制”,即:基本田和市场田。彻底打破了过去那种按人和按车分配土地的办法,实行谁有钱,谁种地,有多少钱,种多少地的自愿承包,改变了强迫职工包地做法,把承包土地变成职工的自觉行为。基本田:是为保证和满足职工及其家属的基本收入和劳动权利,所必须满足的土地,标准是每个职工30亩,家属20亩,只要职工愿意承包,生产队必须满足,职工也可以不承包。市场田:是在满足基本田后,剩余土地全部进入市场,自由竞价承包,谁出价高就包给谁。实行两田制后,不但保证了职工的基本收入,而且促使土地承包进入市场,有利于培育种植大户,扩大家庭农场经营规模,提高土地使用效益。
  (二)加强家庭农场经济核算制,逐步推行“两自”。1992年,农场出台了对家庭农场实行“两自”政策,即:自理生产和生活资金。但仍有部分垫支,1993年,农场对家庭农场实行全部“两自”。对家庭农场实行垫支,不能从根本上解决“大锅饭”问题,也不符合经济体制改革要求,而且助长了职工的等、靠、要思想,损害了国家和企业利益,使生产经营处于恶性循环状态。实行“两自”后,促使家庭农场进入市场,形成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约束、自我发展的新的运行机制,1992年家庭农场“两自”率达到55.6%,生活自理率达到100%,生产自理率达到43.8%,1993年,全场家庭农场基本上实现“两自”。从“两垫”到“两自”,是分阶段逐步推行的,先采取生活费自理,后实行生产费自理。1、对手工户,当年纯收益全额兑现给个人,生产、生活资金全额自理。2、对有机户,原则上实行生活、生产费全额自理。当年纯收入平均每亩留30元生产资金,留后有剩余的,按定额工资再兑现给个人,兑现最高不超过定额工资的2倍,结余部分记入个人帐户结转下年,作为预留生产资金或以丰补欠。3、为保证家庭农场生产经营的正常运行,一是实行土地承包保证金制,按每公顷300—500元交纳。二是实行预留生产储备金制度,每公顷预留500—800元。三是实行种子保证金和技术保证金制度,以保证新技术的推广应用。
  (三)给生产队放权,完善生产队管理体制加强生产队管理,提高生产队管理功能,是稳定深化改革的重要环节。1993年,在继续贯彻大农场套小农场双层经营体制的前提下,推行生产队负责制和生产队承包,农场不再直接管理生产队内部的承包与管理,只负责与生产队长签订承包合同书,由队长自主分解落实内部指标,发包方是农场,承包方是以生产队长为代表的生产集体。为强化生产队的自主管理职能,农场给生产队下放14项自主权。1、下放生产队副职干部及管理人员聘用权;2、下放内部承包形式权,生产队有权决定承包形式,如;家庭承包、大组承包、股份制等;3、下放内部收费标准调整权,收费面积及收费标准由生产队自定;4、下放自有资金使用权;5、下放农机工作管理权;6、下放机车、劳务作业价格权;7、下放粮豆订购以外的产品处理权;8、有权决定队辖资源的承包办法;9、下放物资采购权;10、下放生产种植计划权;11、下放经营权;12、鼓励生产队在银行开户,并有贷款权;13、下放内部分配权;14、有对职工奖惩权。对生产队放权后,农场不是放任不管,提出了几项原则要求,最主要的一条就是必须坚持层层承包,核算盈亏到组到户,不能重新归大堆,重吃大锅饭。同时,必须坚持队内四统一,即:统一轮作,统一技术措施,统一留种,统一粮食上交。
  (四)发展庭院经济,繁荣市场实行家庭农场承包后,经过资源重组,生产队必然形成一些人员和劳力过剩。为了鼓励更多的人脱离土地,发展多种经营,1993年农场出台了扶持庭院经济的十项优惠政策,鼓励扶持职工群众从事经济作物,养殖、加工、个体经营等,并做好产前、产中、产后全程服务,先后举办了“庭院经济展销会”、“普阳农场首届西瓜节”等活动,极大地调动了广大职工群众参与庭院经济,发展多种经营活动的积极性。队办工业也呈现出好的发展势头,各生产队先后办起了针织、轧钢、酿酒、制剂、建材等十多家队办或私营股份企业,结束了农场无队办工业和私营企业的历史。这些项目后来虽然由于市场原因纷纷下马,但在当时确实活跃了人们的思想,对探索庭院经济多种经营的发展起到了积极作用。
  1995年,农场庭院经济呈现出好的发展势头,农场进一步实行优惠政策,职工群众在种养业方面有了很大突破,庭院经济总产值达到2722万元,比1993年增长了2.6倍,纯收入1116万元,庭院经济比重占工农业总产值的31%。各生产队也都采取了发展庭院经济的有效措施,大都选择以养殖业为突破口,又以养猪为主畜产品,家家户户大养其猪,1995年全场出栏肥猪达到6903头,比1990年增长了3.5倍。各队相继出现了一批庭院经营大户,其中5队庭院经济纯收入超万元的有36户,超5万元的有7户,成为农场庭院经济排头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