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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 调整结构,充分发挥国有资产效益

第四节 调整结构,充分发挥国有资产效益



  改革开放以来,农场的经营方式和管理方式发生了变化,原有的国有资产管理模式已不适应需要。在国有资产管理方面也出现了一些问题,如:一些租赁承包合同不够完善和严密,缺乏有效的制约机制,搞短期行为,掠夺式经营,造成国有资产损耗严重;还有家庭农场生产分散,农机具不统一存放,造成零部件流失。1988—1992年4年中,有12个生产队造成56台件农机具损失,经济损失十余万元。场直工副业企业转换经营机制后,盲目购建固定资产,造成企业流动资金不足,年终亏损挂账,先后发现13起盲目购建现象,数额达50多万元,有的企业擅自处置国有资产,对变卖的国有资产收入不上交农场,留作他用,或自设小金库,共发生自行处理国有资产7起,金额8万元,造成了国有资产的流失。
  为了加强国有资产管理,农场于1992年出台了《关于加强国有资产管理办法》,对国有资产的使用与管理作了详细的规定与要求,使农场国资管理逐步走上规范化。1993年,在机构精简的情况下,配备一名副科级专职国有资产专管员,主要职责是检查监督农场国有资产的使用与管理情况。
  由于强化了国有资产管理,使国有资产管理走上健康有序的轨道,较好的发挥国有资产使用效益,促进了农场经济发展。1996年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率为38%,比分局下达的增值指标增加32个百分点。主要抓了3项工作:
  1、对农机具变卖处理。实行公开竞价变卖农机具,共变卖农机具225台件,变卖金额323万元,比变卖前农机具净值250万元,增加固定资产净收入73万元,避免了国有资产流失。
  2、清产核资,盘活资产。1994年在分局统一部署下,开展清产核资工作,统计出闲置资产350万元,为盘活资产,农场一是取消基层单位零件库,由场物资局统一经营,减少零件积压120万元;二是将闲置房屋变住宅和养殖业用房,有5个生产队利用3600平方米的闲置房屋,安置水稻户110户,年可收租金4.5万元;农场将1700平方米的畜牧用房变卖处理给职工,用于发展畜牧养殖业;三是对闲置机器设备调剂使用,使闲置设备发挥生产效益。几年来,农场共盘活资产210万元,资产盘活率为62%。
  3、加强资产管理力度;严明资产管理纪律。对违反国有资产管理的现象严肃查处,如养路队一职工私自变卖处理推土机,农场将变卖收入1.8万元全额收回,并对当事人和单位予以经济处罚。3队未经农场批准,将固定资产1065收割机与10队家庭农场E512收割机交易兑换,造成国资管理混乱,农场对3队予以通报批评,限期调换,对主管队领导罚款100元。6队将处理的帐外房屋处置费1500元,挪作他用,被农场追回并予以处理。通过典型事例剖析,使干部职工增强了对资产管理的意识,堵塞了国资管理上的漏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