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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调整压缩机构,领导机关转向服务型

第三节 调整压缩机构,领导机关转向服务型



  农场机关自1993年进行了较大幅度的压缩精简后,始终严格控制编制,避免了精简、扩大、再精简、再扩大的俗套。坚持精简效能,小机关,大服务的原则,由领导型转向为服务型,机关工作作风和工作职能有了很大转变。
  一直到2000年3月,农场机关根据分局关于机构改革要求,再次进行压缩机构,减员增效,转变职能,以切实减轻企业和职工负担。这次机构改革,机关人员由75人减为50人,减少33.3%,机构由20个部科室减为9个部科室、减少了11个部科室,人员进一步优化和精干。
  机关人员按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通过个人申报,实行双考(考试、考核)上岗和三岗制(上岗、试岗、待岗)的动态管理用人机制,全部实行聘用制,签订聘用合同,聘期3年,也可连续聘用。被聘人员平时按70%发放工资,其余30%按年底责任目标考核后兑现。
  对分流下岗人员实行先开渠、后放水、先找出路、后分流的安置办法,不推向社会。对男年满54岁,女年满49岁以上的提前退养,对工龄年满30年的经本人申请,可办理提前退养。对自愿从事种养业、承包土地或下海经商的,农场给予优惠政策。
  机构改革后,有3人下基层任支部书记,9人提前退养。机关科室合并为“六部二办一科五中心”和工会,即:农业生产部、经管部、工业经贸部、政工部、纪检部、武装司法民政部;行政办、清欠办;审计科;水稻服务中心,教育中心,电算中心,后勤服务中心,非国有经济发展中心;工会。
  改革后,原科室职能仍然保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