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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节 生猪饲养及加工

第六节 生猪饲养及加工



  1986年生猪由公养全部改为私养,由于粮食富裕,发展养猪能过腹增值,发展养猪大户38个。五队养猪大户焦殿峰每年养猪200多头,出售肥猪100多头,产值达8.5万元,利润2万多元。近15年来,农场生猪饲养达8.6万头,销售肥猪3.6万头,进入市场流通肥猪达5万头以上。
  生猪实行定点屠宰,由兽医宰前检疫、宰后检验,未经检验盖滚花印章,不许上市销售。白条猪集中在农贸市场销售,年销售肥猪2000多头,让普阳人民吃上放心肉。15年来累计销售肥猪3万多头。1997年农场投资近2万余元将经销站(原杀猪房)进行了改建和维修。维修后的生猪屠宰站,于1998年被黑龙江省贸易厅批准为“生猪定点屠宰合格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