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节 锦龙水产养殖场 1985年,农场与宝泉岭管局水利局联营,在辽宁省锦县大有乡九支路兴办锦龙水产养殖场,从事中国对虾养殖与销售。其固定资产总投资80万元,养殖水面1300亩,建设期限一年,1986年正式投入使用。
第一任场长王国善,会计张天明,出纳王栓。当年,由于养殖技术,联营管理等诸多方面不利因素影响,年终亏损20万元。1986年12月份管局水利局撤资,将虾场正式移交普阳农场独家经营。
1987年,锦龙水产养殖场采取集体承包的经营方式,重新组建领导班子,时任场长陈庆林,书记毛兴芦,会计王栓。陈庆林在养殖场实施“军事化”管理,使虾场形成一个凝聚力高、战斗力强的集体,被当地居民赞誉为“不穿军装的部队”。1987年在保证九支路1300亩养殖场正常经营的同时,又在五支路开辟了第二虾场,进一步扩大经营规模,投资300万元兴建3000亩养殖水面。由于全体职工付出了超越常人的艰苦与努力,做到“生产与施工两不误”,当年取得显著成效。五支路3000亩养殖水面,胜利通过竣工验收,九支路1300亩养殖水面净获利润80万元。1987年末为集中精力搞好五支路3000亩养殖水面的生产经营,农场做出果断决策,将九支路1300亩养殖水面以115万元的价格转让给辽宁省水产总公司。
1988年,养殖场进入鼎盛时期,当年净获利润110万元,与水利施工大队、粮油加工厂并称为农场三大支柱产业。锦龙水产养殖场已形成农场一个外向型经济的窗口。
1989年,因受国内国际局势的影响,造成对虾养殖丰产而未能丰收,当年亏损170万元。
1990年—1991年,养殖场进入成熟期,工人养殖技术基本过关,如对虾苗的存池量,饲料的投喂,不同时期饲料的选用等技术都能比较准确地掌握。
1992年,养殖场实行“高风险抵押承包”,以交纳5万元抵押金承包给养殖场全体管理人员。由于此时虾病害开始出现,因而养殖对虾的经营风险比往年加大,场长韩少谦、副场长董义胜决定将养殖规模压缩到1500亩,通过严格管理,科学养殖,当年获利润65万元。
1993年由于国家宏观调控不力,过分开采海洋滩涂,造成海水负养的面积过重,致使中国海岸线全线出现赤潮,使中国对虾养殖受到毁灭性打击,至此对虾养殖一蹶不振,开始走向滑坡。
1995年,农场决定将锦龙养殖场整体卖给了当地农民。
历年畜禽存栏和畜禽生产情况
计量单位:吨、头、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