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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城区规划

第二节 城区规划



  自建场以来,农场历届党政班子一直很重视城区规划,始终坚持“规划先行,建设在后”的指导方针,不论农场领导班子如何变化,以规划指导建设的宗旨始终不变。在城镇建设中,根据农场建设的实际对规划区内设施进行切合实际的调整,大大提高了中心区域的建设效果与服务功能。
  1989年,农场委托总局农垦设计院对农场场部小城镇建设进行了科学的、切合实际的总体规划。1992年,农场对所有农牧生产队进行了二十年远期规划。这两个规划为农场的小城镇建设和发展提供了重要的科学依据,场区总体规划还体现有利生产、方便生活、整洁大方、设施齐全的设计要求。规划分为四个区域:即生产经营区、生活住宅区、公共事业区和娱乐休闲区。
  生产经营区:以粮油厂、修造厂、种子加工厂等企业为主,其位置在场部南端,与居民区互不干扰。
  生活住宅区:在城镇中部和北部地区,住宅区内环境幽雅恬静,掩映在绿树环抱之中,平房与楼房互相映衬,构成了庄中有城,城中有庄的建筑特色。
  公共事业区:分布在城镇中心地区,建有商业一条街、农贸市场、文化活动中心、公园、游乐场所、客运站、中小学、幼儿园等。
  娱乐休闲区:即中心广场一带,以一栋栋现代建筑楼群为主,近年来迅速发展起来的集住宅、商贸、服务、文化、娱乐休闲为一体的农场中心区域。
  近年来,农场将城区规划调整为以普阳大道和水城路交汇处的中心区域为轴心,以此辐射四周,带动小城镇快速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