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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概况

第十章 环境保护

第一节 概况



  农场历来重视环境保护工作。建场初期,农场党政班子根据本地区自然环境特点,做出“一手抓水、一手抓林,开荒就造林、建场就种树”的决策,并作为农场改造自然生态环境的指导思想。
  1986年按上级要求,在防疫站设专人管环保,由防疫站医师王景廷具体抓环保工作,归萝北县环保局领导。当时环保工作侧重于水质化验、改水、防治环境污染等。其中包括禽类综合加工厂污染治理,粮油厂污水处理,砖厂污染治理等。医院污水处理效果较好。
  1989年,成立环保办,设在工业科,归管局环保局领导,何英德主管环保工作。1990年8月农场成立环保委员会,副场长王琳兼主任。各基层单位相应配备了兼职环保工作人员。
  1991年12月,单设环保科,何英德任副科长(主持工作);1993年于延尔任副科长,1995年任科长。2000年3月,环保科与工业经贸部合署办公,郑崇宝兼任科长,安传斌具体管环保。
  1986年以来,农场在改善农业生态环境,加强环境保护,控制污染,开展环保宣传教育,进行环境建设等方面取得了一定成效,并得到上级有关部门的充分肯定。1990年8月,在黑龙江省“大自然保护会议”上,普阳农场代表的典型发言,获得省委领导与同行业者的一致称赞。
  1987年,农场被中央绿化委员会授予“全国绿化先进单位”;1990年被农垦总局评为“改善农业生态环境先进单位”;1998年被农垦总局评定为“总局级生态示范场”;1999年被总局评定为“垦区环境保护模范小区”;同年农场中学被评为“总局级绿色学校”;2000年农场小学被评定为“省级绿色学校”;农场被总局评为“‘九五’期间环境保护先进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