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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环保宣传教育

第三节 环保宣传教育



  1990年环保科成立以来,每年都开展以“四个纪念日”(即“4.22地球日”、“6.5世界环境日”、“9.12臭氧层保护日”和“12.29生物多样性保护日”)为主题的环保宣传教育活动,以增强全民环保意识、树立“保护环境光荣,污染环境可耻”的观念,促进农场每个公民自觉行动起来保护环境,爱护环境,坚持实现“每人每年出15个义务工,参加公共场所环境建设”的承诺。
  1993年以来,农场中小学领导坚持“环保从青少年抓起”,积极配合农场环保科,试办“环保实验班”,在各年级开设环保课,收到良好效果。小学少先队还把“环保”列为四个“教育基地”建设之一。
  1990年6月,农场环保科通过电视台作“儿童与环境”电视讲座,并配合萝北县环保局在全场中小学生中开展环保征文比赛。中小学有两名学生分别获一等奖和三等奖。小学生王婷《我的自传》征文获得省环保局“环境征文”三等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