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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 粮食上交

第四节 粮食上交



  上交粮是指直接向国家交售的粮豆和直接向外贸部门交售的大豆以及从1996年开始上交的保护价粮,专储粮。上交粮是以国家下达的定购任务和保护价指标为依据,年初一次性核定指标落实到各生产队。在交粮期间,粮食科指派专人驻在粮库,负责协调检验和做好检斤记录。车辆统一安排。1997年以前,上交国库的粮豆送到萝北的军川粮库和名山粮库;1998年后,上交粮送到绥滨的普阳粮库。出口大豆直接送到宝泉岭分局外贸。1986年—1994年,我场以生产小麦、大豆为主,总产量在5万吨左右,上交粮顺利。1995年以后,扩大了水稻和玉米播种面积,粮食产量逐年递增。由1995年粮豆总产51000吨猛增到1999年总产143,800吨。仅1998—1999年,就上交保护价粮112950吨。在1998年特大洪水到来之前,为使1200吨新麦不被水淹,通过地方政府与农场的共同努力,仅用7天时间,就分别向绥滨县北山粮库、新富粮库、普阳粮库交售小麦1万多吨。1986—2000年底,已累计向国家上交商品粮40万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