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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节 统计工作

第六节 统计工作



  1986年以来,农场统计工作,对上(分局)主要是编报统计月报、季报、国民经济基本情况统计年报以及上级主管部门布置的国家统计调查。并向农场领导及有关业务部门提供统计数据,根据综合统计数据为农场领导决策和农场财务核算提供可靠的依据。对下负责检查基层单位统计工作任务完成情况,组织基层单位统计工作人员进行培训、考核,为农场聘任统计工作人员提供参考意见。
  基层单位统计工作主要任务按规定建立人口、职工台帐和机车台帐等,编制月报、季报、半年报以及国民经济基本统计年报等。农业单位统计主要任务是向农业部门报告农情进度,向统计部门报告土地面积、产量、产值、灾情调查报告等数据。并为家庭农场提供统计服务和为会计提供核算资料。工商运建服企业单位统计主要报告是产品产量、产值,增加值等指标,为单位领导提供统计数据,作为决策依据。
  1985年,全场36名统计工作人员,有34名兼任出纳,占95%。农业单位统计对象由23个生产队变成对1700余个家庭农场,将分散资料汇集到生产队,形成一个整体资料。对家庭农场从地号分配、作物落实到播种、管理、收获、机械作业的数量、质量验收以及生产队与家庭农场、家庭农场之间相互结算的资料进行统计。1987年,由于工作需要,对统计工作人员进行了调整,全场29名统计工作人员,有20名为专职统计,占69%,其余仍由出纳兼任。
  1986年以来,统计工作人员业务培训立足于本场。主要利用每年春季举办短期学习班,聘请场内素质较高的统计专业人员讲课,并通过考试检查学习效果,以此作为人员考核依据之一。至2000年,全场有统计工作人员47人,其中:统计师1人,统计员8人,其他职称24人。在统计人员中,有专职统计20人,占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