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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 个体劳动者协会

第四节 个体劳动者协会



  1990年6月,成立了“普阳农场个体劳动者协会”,办公室设在工商局,主任由局长周传毓兼任,胡成干为秘书长,下设劳动生产委员、女工委员、文体委员、生活福利委员等,有会员156人。场部地区按行业划分五个小组,生产队分柳木岗、敖来河两个片组。后来场部地区因联系不便,人员多少不宜确定等原因改为按营业地划分为七个小组。其目的是便于对会员进行普法教育和生产技术技能培训,以提高经营者的思想素质和业务水平,增强其竞争能力和自我保护意识。
  劳协自成立以来,主要做了以下几项工作:
  一是加强对会员的普法教育,提高法制观念,增强自我保护能力。1991年以来,先后进行职业道德教育、工商法规政策学习、税法知识等相关法律、法规的教育。主要利用广播、电视进行专题讲座、张贴标语、设立宣传栏、一周一期宣传法制及好人好事,批评违法行为;下发试卷强制学习。近十年来,计下发试卷6000余份,由于坚持常抓不懈,大大增强了从业人员的法制观念。
  二是组织个体经营者开展“百店无假货”活动,堵塞假冒伪劣商品的流通滋生地。先由“劳协”与个体经营者签订公约、保证不进假冒伪劣商品,不售假货;发现以次充好,短尺少秤、出售假冒伪劣商品的不法经营者,按工商法规严惩不贷;大张旗鼓地表彰守法经营者,授予由桂杰的“普阳商场”和张淑华的“第二副食品商店”、张慧敏“生资日杂商店”为“城信商店”。
  三是积极组织会员参与农场的文体活动和社会活动,先后组织了秧歌队,参与农场历届举办的“冬之歌”文艺汇演。还组织会员每两年一次旅游,极大调动了会员的参与意识,使会员意识到“劳协”就是他们的家。
  四是积极组织会员积极参加抗洪抢险。在1998年抗洪中,个体劳协发表倡议书,号召全体会员积极参加抗洪抢险,保店为场。同时组织一支义务服务队,为抗洪一线送水、送饭,并提出“普阳是我家,家兴我旺,家在我存,家亡我破”的口号,做到有人出人、有力出力、有钱出钱、有物出物、有车出车,全力抗洪。广大工商业户纷纷主动送蔬菜、水果、衣物、饮料等,无偿出车,低价保障副食品供应,共计折合人民币37.8万元,以实际行动谱写了一曲个体劳动者爱场敬业的凯歌。涌现出张淑华、杜爱玲、王君、喻晨、关勇等抗洪抢险先进个人,充分展示了个体经营者的风采,赢得了社会各界的赞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