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概况
第二十二章 交通运输
第一节 概况
1986年至1988年,农场交通科负责全场机动车运输管理、驾驶员培训考核及机动车牌证和安全管理、公路养护管理及养路费和运输费征收。1988年底,交通科所属交通监理工作划归公安分局交警中队。原由交通部门负责的驾驶员培训考核,机动车牌证和安全管理等亦改由交警中队管理。
1992年,经省交通厅同意,农垦车辆的养路费由原来的代办改为代征,每年征费的35%上缴所在县交通征费部门。
1993年6月,农场交通科划归分局交通局直辖,为分局派出机构,人事归分局组织部门,党群由农场管理,收编时交通科共有5人,职能不变。
1986—2000年,历任交通科科长:王德盛、丁绍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