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节 税务 (一)国税所
普阳税务所,为绥滨县国税局驻场派出机构,历任所长毛成祥、刘文和、马相斌,配工作人员2人,另聘市场协税员1人。自1990年以来,负责集贸市场税收管理工作。1994年9月,国家对税务机构实行改革,按上级指示在原税务所的基础上分别设立国税所与地税所,各自按税种独立行使职能,国税所所长马相斌,工作人员1人,协税员1人。
随着农场经济改革的逐步深入和市场经济的迅速发展,农场税收金额呈现逐年上升趋势。由1990年上缴61.7万元到1999年增至95.7万元,10年间共累计向国家缴纳税金724.5万元,为国家经济建设做出了应有的贡献。
历年税收入库统计表
单位:万元
(二)地税所
普阳地税所于1994年9月成立,为绥滨县地税局派出机构,股级单位。所长向先华,编制1人。1995年10月,县地税局增派1名协税员;1998年又增派1名协税员,现编制为4人。
地税所主要工作任务是负责各税种的征收、入库和划解工作,完成普阳农场区域内的地方税征管任务。历年完成征税金额:1994年12万元、1995年20万元、1996年32万元、1997年42万元、1998年50万元、1999年60万元、2000年65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