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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节 财政所

第五节 财政所



  普阳农场财政所为绥滨县财政局驻场派出机构。于1994年6月成立,工作人员2人,所长石秀伟。主要负责普阳农场区域内农业税、农业特产税和契税的征收工作。
  1994年以前,农场的年度农业税上缴萝北县财政局,1994年农场区域划归绥滨县管辖,农业税收同时移交绥滨县财政局。
  农业税征收对象主要是粮食作物和薯类作物的收入;农业特产税征收范围指园艺收入,林木收入,水产收入等,契税征收范围指房屋买卖、典当、交换等。至2000年、征收农业税总金额为1958万元。
               历年农业征税统计表
                                   单位:亩、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