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节 保险
第六节 保险
(一)财产保险
普阳保险代办处于1986年组建,编制1人、代办员张云廷。1987年初,因工作变动,由胡军照代办保险业务,隶属萝北县保险公司;1993年划归绥滨县保险公司;1995年12月21日,划归宝泉岭营业部,编制2人,主任胡军照,业务员孙亚滨。
1986—1995年,代办处主要业务是经营财产保险和人身保险。财产保险业务指企业财产、机动车辆、农业机械、家庭财产、农村房屋、长效家财等;人身保险业务指简易人身保险及儿童“两全”、学生平安、司乘、公旅、团意、企管等13项保险。
1995年12月21日,保险代办处划归宝泉岭营业部,财产险与人寿险分家,普阳保险代办处只经营财产保险和种植业保险业务。
普阳保险代办处自组建以来,保险总收入达136l万元,其中财产险为409.7万元,农业机械险103.6万元,种植业险848方元。赔款支出达1220.5万元,其中含种植业险1033万元、农业机械险15.7万元、财产险171.8万元。一次性最高赔偿种植业险金327.6万元,财产险金36万元,农机具险金9.6万元,机动车辆险金12万元。
(二)人寿保险
1997年,寿险与财险分开,成立了“中国人寿保险公司驻普阳代办处”,主任冯丽华,当年招聘保险代理人4名。主要经营人身意外、伤害、健康疾病、养老、“两全”、生息等保险业务。其中还包括学生平安、公旅、企管、简易人身、儿童“两全”等十几项保险业务。1998年保费达80余万元。
1999年主任罗平山,编制2人,聘代理人员14人。业务涉及全场各个生产队,险种增至60余个,形成“销售理赔”一条龙服务。截止2000年底,保费收入达140万元。
代办处成立4年来,共赔付身故保险金8万余元,支付各类医药费26.84万元,期满给付生存金、儿童“两全”保险金以及简易人身保险金共80万元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