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当前位置:

第一节 管理体制

第一节 管理体制



  老干部是党和国家的宝贵财富,按照“管理好老干部、服务好老干部”的原则,形成了党委书记、场长负总责,党委副书记分管老干部工作的管理体制,并制定了老干部工作例会制度,场领导与老干部联系制度,重要会议活动列席制度,大事通报反馈制度和走访慰问制度。1982—1986年设老干部办公室,由组织部协管。1986年后成立老干部科,同时成立了离退休干部党支部,下设13个党小组,建立了组织制度和学习制度,保证了老同志能正常过上组织生活,使老干部政治待遇和生活待遇落到了实处。历任老干部科科长宾子功、周正樵、刘桂芹,副科长张永明(主持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