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节 精神文明建设
第七节 精神文明建设
1985年普阳农场被省委、省政府评为“文明单位”称号,因而创建“省级文明单位标兵”就成为历届党政班子的奋斗目标,经过十年的努力,终于在1996年底跨入“黑龙江省文明单位标兵”行列。自1986年以来,农场每年制定《精神文明实施方案》及考核细则,政工部门每半年进行一次检查考核,年终进行验收。近年来,农场精神文明建设的主要任务是开展八大工程。即:支柱、基础、形象、育苗、文化繁荣、平安、容貌、楷模八大工程。重点抓好环境建设和文明创建工作。在环境建设上,从治理脏乱差入手,制定《考核检查验收制度》,强力推进,要求达标。如:鸡鸭鹅狗圈养,路、林、沟、仓房一条线,柴垛统一码放;大牲畜迁出村外等等。明确环境达到“四化”即绿化、美化、净化、香化。经过多年整治,农场环境面貌发生了巨大变化,已具“冬有绿、春有花、夏有荫、秋有果”的特色,场区处处文明、整洁、美丽。环境的巨变,提高了农场的知名度,增强了农场的影响力和亲和力。
在文明单位创建方面,通过创造性地开展“花园式单位”、“先进文化站”、“有特色文体活动单位”、“十星级文明户”、“文明普阳人”等评比活动,推进了农场文明创建活动的蓬勃开展,取得了突出的成绩。全场涌现出“省级文明村”(4队)1个,“总局级文明单位标兵”6个,“分局级文明单位标兵”23个;2000年农场被分局树为“两个文明建设标兵”。
精神文明建设的发展,使普阳人的道德水准和文明程度,不断提高,近几年,涌现出一大批“文明普阳人”和“十星级文明户”。
1998年,首次评选出方德莲、张秀芹、阚士良、支金英、赵匆、陈慧明、张淑华、丁绍宝、高海春、金明奎10人为“文明普阳人”。
1999年评选出方德莲、侯效东、张秋芹、宋喜权、高曙庆、张淑华、腾玉芹、刘文柱、赵平9人为“文明普阳人”。评选出阚士存等42户“十星级文明户”。
2000年评选出阚士良、张淑华、赵科学、赵锐、吴建国5人为“文明普阳人”。评选出赵科学等59户“十星级文明户”。评选出11个“花园式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