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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纪检工作

第四章 纪检

第一节 纪检工作



  为了实现党风的根本好转,从1986年起,陆续下发了《增强党性、端正党风的若干规定》、《关于切实加强党内监督的规定》,进行了“三清十一查”和“五清十六查”活动。认真修订了《场端正党风责任制》,把抓党风的责任具体落实到党政班子的每一位成员;印发了《关于正当经济活动与不正之风的若干政策界限的规定》,组织各部门认真学习,为全体党员在改革中分辨是非起到了指导作用。
  1988年在生产力标准大讨论中,纪委印发了《关于纪检工作如何支持改革,保证改革的有关政策界限》,同时召开了农场工商运建服厂长(经理)座谈会。引导大家提高思想认识,促进了改革的深入发展。
  1989年以来,以解决领导干部以权谋私搞不正之风为重点,下发了《加强廉政工作规划》,加强了党员干部的学习教育。全场有17个部门实行了办事制度公开化。各基层党支部也都制定了切实可行的公开制度。用典型案例公开处理,组织全体党员结合实际讨论,收到了“查处一案、教育一片、惩治一人、挽救一批”的实际效果。全场成立了45个以支部纪检委员为组长的监督小组,有监督员156名。
  1990年在清理以地谋私,制止婚丧事大操大办不正之风中,收回合理承包耕地9公顷,合人民币2247元。清理小金库4个,收回不合理的个人所得款1,512.68元。
  九十年代后,加大了反腐倡廉力度,贯彻落实了省委提出的“50条政策”。本着支持改革者,保护探索者,帮助失误者,查处违纪者和教育从严,处理从宽,实事求是的一贯方针。对被检查的党员干部分别给予澄清是非,纠正错误,批评教育,挽回经济损失的处理。这年收回违纪款4,400多元,清理收回石英钟4台,不合理发放配备摩托车3台,对5名有违纪行为的党员干部进行了纠正处理。
  1993年10月,成立了普阳农场反腐败斗争领导小组,反腐办设在纪检部。制定了《党风廉政建设和公开办事制度的百分考核细则》,并列入各基层支部和主要领导干部工作的考核目标。根据上级部署,制定了《反腐败斗争方案》,对全场队级以上干部189人下发了《党政干部廉洁自律情况自查自纠登记表》。通过对照省委制定的“十三不准”和农场制定的《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若干规定》来约束规范自己的行为。针对机关事业单位部分党员、干部集资购买汽车用于经营等问题进行了纠正处理,同时还立案查处了6起贪污、挪用公司财物、以权谋私等违法违纪案件,收缴违纪款1.3万元,震慑了歪风邪气,教育了党员干部,增强了群众反腐败斗争的信心。
  近年来,按照上级要求继续加强反腐败斗争,纪委把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作为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关键环节来抓,深入开展了以《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试行)》为主要内容的廉洁自律教育,进一步完善了廉洁自律七项规章制度和监督机制。严禁婚丧事用车。对机关、企事业单位公款住宅电话和移动电话,进行检查清理,一年为农场节支25万元。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试行)》、《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和《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试行)》等党纪、政纪条规颁布后,纪委与组织部联合举办了“三学三带”知识竞赛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试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知识竞赛,全场870多名党员干部参加了答卷活动,取得了较好的效果。
  农场党委针对新形势下党员干部中出现的新问题,新情况,结合农场实际,先后制定了《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有关规定》、《关于禁止党员干部用公款吃喝的规定》。各基层党支部也结合本单位实际,先后制定了《党内小立法》和《廉政公约》,使党员管理和支部工作有章可循。这些规章制度的制定和实施,对于规范党员领导干部的行为,增加领导干部的纪律观念,起到了积极作用。
  1998年按照分局党委、纪委部署,继续深入强化办事公开制度,全场20个生产队和18个场直单位(包括股份制企业),各单位都设立公开栏,按要求厂(队)务、财务、及时公开,内容全面,达到职工群众满意。各单位还建立了三公开监督检查小组,以保证公开的内容真实。通过公开办事,密切了党群、干群关系,促进了党风廉政建设,推动了我场两个文明建设的开展。
  在党委的领导下严抓党风廉政建设,2Q00年印发了《关于普阳农场党委二〇〇〇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工作要点》、《党风廉政建设目标管理》责任状。场党委书记全面抓,书记、场长与副场级领导签责任状7份,分管联系点的领导与基层单位领导签责任状78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