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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案件查处

第三节 案件查处



  1986年至1988年重点查处了兴办家庭农场过程中少数党员、干部利用职权为亲属以地谋私和乘改革之机侵占公物及侵犯群众利益的问题。1989年至1990年重点查处了少数党员、干部在建房、翻新住房等方面的违纪案件。1990年以来重点查处了贪污、受贿,以权谋私、挪用公款、侵占公物等方面违纪案件。1986年至2000年共查处各类案件58起,立案23起,结案23起,结案率100%,处分党员干部23人,其中开除党籍4人,留党察看6人,免职6人,移交司法机关2人,收缴违纪款161,041.64元,挽回经济损失20多万元。对每起被举报的党员、干部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分别给予澄清是非,挽回影响,纠正错误,批评教育的处理。
             纪委历年案件查处统计表